西村街集体企业物业公开招租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我街物业公开招租程序,根据《广州市荔湾区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荔财其[2018]93号)要求,拟对以下物业进行公开招租,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租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地址:荔湾区西湾路广雅后街一巷15、15号之一首层
建筑面积:231.61平方米
物业用途:商业
租赁期限:3年,从第二年起租金在上一年度的基础上递增3%
招租底价:12275元/月(中标价不得低于本底价)。
二、招租方式:公开招租,择优选择。于2018年12月 5日开始在荔湾网公告,在招租物业地址显著位置张贴招租信息。
三、报名资格:注册地址在广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依法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四、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一)企业报名须提供:
1.有效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核对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3.如非法定代表人投交资料的须提供:须法人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二)自然人须提供:
1.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2.户口本复印件(核对原件)。
(三)非广州户籍的竞租人需提供居住证复印件各1份(核对原件),2年以上社保记录。
(四)竞租单位的法人/个人须提供无犯罪证明的原件。
(五)竞租方案(或经营项目书)。
五 、招租要求
(一)竞租单位/个人提交的资料经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即可领取《租赁申请表》,并向招租方缴纳保证金2万元。
(二)承租人(单位)须遵守国家的计划生育等有关政策及法律法规。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不得将该房屋从事餐饮、网络游戏、不得存放及销售危险性、污染性产品。
(三)承租人(单位)除按期交纳租金外,应承担房屋租赁期内所发生的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相关费用;应履行租赁期内房屋的消防安全及综治维稳责任。
(四)承租人(单位)收到中标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缴纳两个月保证金及一个月租金。
六、评标办法:
(一)以投标者竞租资质、经营项目、竞租租金进行综合评分,得分高者中标。在同等条件和价格情况下,原承租方有优先租赁权。
(二)公开招租期内,只有一个符合条件的竞租人(单位)的,招标方采取协议出租方式出租,但租金标准不能低于标底价;有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租人(单位)的,通过综合评分确定中标人。
(三)若中标者收到通知5个工作日内,不能按业主的方案及有关条件洽谈合同的,视为自动弃权,由评标排名第二者中标,如此类推。
七、保证金说明
(一)保证金只收取现金,届时请提前致电预约缴纳保证金。招租结束后,最终承租者的保证金转为租赁保证金,其他申请人的保证金于公开招租结果公示结束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凭保证金收据无息退回。
(二)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招租方有权没收保证金:
1.意向承租方在递交申请资料后至我方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期内单方面撤回其申请。
2.意向承租方在获得承租权后,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或未能按合同要求提交租赁保证金。
3.意向承租方采用不正当的手段骗取承租权。
八、报名日期、地址及联系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8年12月 5日—12月 11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周六、日除外,过期不接受报名)。
(二)地址:广州市荔湾区协和路1号夹层。
(三)电话:26284906 联系人:黄***。
广州市荔湾区西村街道办事处
2018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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