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源市春季禁渔战3月起打响
为保护水生生物资源,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我市将从3月1日至6月30日开始,在全市天然水域打响春季禁渔战。
在规定的禁渔区和禁渔期内,禁止一切捕捞行为,严禁扎巢取卵、挖沙采石、饲养家禽,严禁收购、销售在禁渔期和禁渔区内捕捞的渔获物。因养殖生产或科研调查等特殊需要采捕水生生物资源的,须经省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万源市农业局相关执法部门将持续加大对水生生物保护区、天然水域、渔港码头、水产品市场、涉渔餐馆等的执法检查力度。对挖砂采石、涉水建设项目执法检查,严厉整治禁渔期违法捕捞、运输、经营野生鱼和水生野生动物的行为,并进一步完善渔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积极与公安部门沟通协调,加强渔政、公安执法合作,打击各种破坏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