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申请认定广东省著名商标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各直属分局、各有关单位:
日前,广东省著名商标评审委员会印发了《关于开展2016年度广东省著名商标认定工作的通知》(详见***1,下简称“《通知》”),正式启动2016年度广东省著名商标工作。根据通知的规定,广州市工商局负责2016年度广东省著名商标广州地区企业的申报受理和审核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程序和报送要求
(一)完成网上申报程序。凡符合《通知》“一、申报条件”规定的广州地区申请人在向广州市工商局递交书面材料前,须先登录广州红盾信息网(http://www.gzaic.gov.cn)—网上办事—著名商标管理—广东省著名商标申请(开始办理),按要求完成网上申报。
(二)准备书面申请材料。申请人须按照《通知》“二、证明材料”的要求,准备相关书面申请材料;采用A4规格的纸张制作证明材料,按照申请表内容的先后顺序制作目录、将材料装订成册,标明页码,一式一份。
(三)准备数据文件。申请人可登录广东商标网(http://www.gdta.com.cn)或广州红盾信息网,并使用著名商标申请录入程序,按照程序要求录入相关信息,形成数据文件,以U盘或光盘形式提交。
(四)递交申请材料。申请人须于9月18日前(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将书面申请材料连同数据文件一并报送广州市工商局商标处(广州市天河路112号1408、1413室),逾期不予受理。
(五)提前预约服务。为方便申请人递交材料,节省申报办理时间和提高办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尽量使用“提前预约服务”。通过致电或协会QQ群在线预约方式,提前预约办理申报时间和事项,并按照预约时间前来办理。
二、举办省著名商标培训班
市工商局定于7月28日(星期四)上午9:30时,在广州市工商局20楼礼堂(广州市天河路112号)免费举办一期2016年度广东省著名商标培训班,讲授省著名商标有关知识,并邀请广东商标协会有关领导出席和答疑。请有关企业及各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各直属分局派一名负责人按时参加。
三、其他要求
(一)请各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各直属分局广泛宣传,深入动员辖区企业、有关单位积极申报省著名商标,大力引导扶持企业培育自主品牌。
(二)请各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通知辖区新申请和应延续的省著名商标企业按时参加培训班,并按要求及时进行延续申请,如存在无法联系企业、商标已转让、企业已迁出等特殊情况的,请及时告知市局商标处分工联系人,并在《2016年应延续的广东省著名商标名单》(详见***2)中注明情况。
***:1.关于开展2016年度广东省著名商标认定工作的通知.pdf
2.2016年应延续的广东省著名商标名单.xlsx
广州市工商局 2016年7月19日
(联系人:李漳骞,联系电话:85596566-1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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