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停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入户帮扶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委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区级各部门:
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确保贫困群众和帮扶责任人生命安全、身体健康,根据区委、区政府安排部署,经研究决定,暂停帮扶责任人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以下简称防控期间)开展入户帮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暂停开展入户帮扶。在防控期间,帮扶责任人原则上暂停开展面对面、直接接触式的入户帮扶工作,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入户帮扶,务必做好防范措施。
二、做好防控知识宣传。在防控期间,帮扶责任人要通过电话、微信、视频、短信等方式向贫困群众宣传防控知识,教育引导贫困群众做好个人防护,不参与、不举办聚餐宴席活动,不猎杀、不食用野生动物,不信谣、不传谣。
三、加强防控信息报送。在防控期间,帮扶责任人如了解到贫困群众有来往、途经湖北省及与湖北省返乡人员密切接触或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呼吸困难等症状情况,应及时向贫困群众所在地党委、政府或村(居)委会报告,以便开展排查或治疗。
达州市通川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