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个单位和3名个人荣获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和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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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04日发表
5月10日至11日,司法部在浙江省温州市召开全国人民调解工作会议。为表扬先进,激励士气,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模范带动和示范引领作用,会上通报表彰了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我市天河区司法局林和司法所和增城区永宁街道凤馨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荣获“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我市黄埔区司法局调解科副科长贾伟博、南沙区司法局大岗司法所所长何永钊和花都区司法局花山司法所科员朱斌荣获“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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