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加大力度依法严肃处理代理机构不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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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04日发表
按照省、市、县关于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安排,渠县不断加大力度依法严肃处理代理机构不良行为:
一是根据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移送的函,对渠县三汇镇三溪社区、新胜村、石佛社区、响滩村和三汇镇石佛社区、重石村、深井社区、白塔社区等2个土地整理项目代理机构按照合同约定的从业人员未按时到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开标的情形记不良行为一次,扣三分。
二是对渠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出水管道敷设项目代理机构合同约定的项目负责人和至少一名从业人员未按照法定时间到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办理入场查验和组织开标的行为记不良行为各一次,扣五分。
三是对代理机构不良行为在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记录管理信息系统分别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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