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科技金融产业融合风险准备金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一、制订背景
为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改善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环境,市科技局在《揭阳市金融科技产业融合风险准备金管理办法(修订)》到期后,重新制订了《揭阳市科技金融产业融合风险准备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由揭阳市财政性资金及省财政科技专项资金共同设立风险准备金,在合作金融机构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业务发生损失时,给与一定比例的风险补偿,以缓解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二、主要内容
《办法》主要内容分为六章:
第一章 总则。主要包括:制定依据,政策支持方向。
第二章 风险准备金的使用与标准。主要包括:风险准备金的使用原则、适用范围、准入条件和代偿额度。
第三章 风险准备金的设立和管理。主要包括:风险准备金的设立金额,合作银行的产生方式,风险准备金资金专户要求,风险准备金的管理开支经费来源,风险准备金使用管理联席会议工作机制,风险准备金管理下各方职责。
第四章 风险准备金运作程序。主要包括:风险准备金项目的企业准入与贷款程序,贷款项目运行中各方的工作要求,风险准备金代偿机制,不良贷款净损失的确定与风险准备金代偿方式。
第五章 风险准备金的监督管理。主要包括:风险准备金的账务管理要求,风险准备金项目管理要求,合作银行的监管要求,对贷款企业违规行为的处罚,建立风险准备金监管及风险评估机制。
第六章 附则。主要包括:明确对原风险准备金承担银行的项下存量贷款业务的处置方法,《办法》的解释、适用时间和范围,《办法》的终止条件及方式。
三、政策要点
(一)扩大合作银行机构数量。在前期与中国银行揭阳分行的合作基础上,调整增加工行揭阳分行、建行揭阳分行、中行揭阳分行、交行揭阳分行、邮储行揭阳分行、揭阳农商行6家银行机构作为合作银行。鼓励合作银行创新科技信贷的方式方法,加大资源配置力度,减少审批程序,提高放贷速度,建立适应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特点的科技信贷服务体系。
(二)优化工作流程。优化完善风险准备金的审批流程,提升金融机构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服务的响应速度。同时,进一步强化风险准备金的服务功能,新增揭阳市科技金融服务中心作为风险准备金的服务机构。
(三)调整贷款本息损失的补偿额度。结合我市科技金融的实际情况,为推动合作银行增加服务对象,进一步提高风险准备金使用效率,参考《揭阳市促进产业发展“1+1+12”政策体系》中《揭阳市促进产业科技创新扶持办法》中最高100万元的补助标准,将单个企业的不良贷款净损失的补偿上限调整为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四)进一步明确准入企业的条件。在原办法风险准备金准入条件的基础上,根据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特点,对所支持企业的准入条件作明确和规定,使之符合我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发展方向。
(五)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在风险准备金的监督管理条款中,加入合作银行的监管职责,明确对贷款企业资金使用的约束条款,完善风险准备金的监督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