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城管分局严查运输车辆泄露遗撒行为
近日,区城管分局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当事人徐某新驾驶一辆车牌号码为粤HF68XX的蓝色货车,行经科技大街中恒药厂北面路段时,由于运输散装物料没有采取密闭措施,造成泄露,经测量泄露面积不足1平方米。
经查,当事人徐某新从国际赛车场对面的冠粤路桥装河沙后,运至龙湖大道肇庆小鹏汽车智能科技产业园附近,沿途经过科技大街。
当事人在调查询问笔录中对其车辆运输散装货物不作密闭、包扎、覆盖,造成泄露、遗撒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其行为已违反《肇庆市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车辆运输液体、散装货物等易泄露、散落物品,应当实行密闭化运输或者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不得沿途泄漏、散落或者飞扬。
根据《肇庆市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市城管局高新区分局对违法当事人发出《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及《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当事人清扫干净,并处以人民币叁仟元罚款。
渣土车泄露、散落的建筑垃圾、石块砂砾,不仅污染损坏道路,而且影响市容环境,如不及时清理容易导致路面车辆失控,引发交通事故。许多渣土车司机和车队管理人员心存侥幸心理,利用夜间执法力量薄弱时段以身试法。
对此,城管蓝采取多时段多部门多方位联合执法,有针对性地对遗撒多发路段进行重点布控,严密监管。联合交警、环保、交通执法部门对过往运输车辆进行临检。日常巡查中对运输车辆进行抽检,对在建施工工地要求配备洗车槽,加强车辆清洗。运用数字化城管系统收集违法信息,实现全方位监控。
城管蓝将继续加大日常巡查和夜间巡查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法从严从重查处车辆运输散装货物不作密闭、覆盖造成泄露的违法行为,维护肇庆高新区良好的市容环境。
城管蓝提醒广大司机朋友:车辆运输液体、散装货物时没有实行密闭化运输或者没有采取有效措施,造成沿途泄漏、散落或者飞扬的,最高可处以两万元罚款。美好的环境需要广大市民群众共同监督和维护,如发现类似违法行为可在微信公众号肇庆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上报或拨打城管热线0758-36382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