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根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办、省委农办、省司法厅、省民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广东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的通知》(粤司办〔2021〕49号)及肇庆市普法办《关于做好2021年广东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经区委依法治区办、区委农办、区司法局、区民政局综合研究,经审核审批等程序,凤凰镇新凤村符合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申报条件,推荐申报创建2021年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同时推荐其为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候选对象。为广泛听取社会各方意见,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4月21日至4月25日(5天)。公示期内如对申报名单有异议,可向区司法局反映情况。
联系电话:0758-2621827,电子邮箱:dhpb2621827@163.com。
肇庆市鼎湖区司法局
202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