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乡镇设立环保机构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3月30日发表
为进一步规范屏山县基层环保监管机构职责,优化机构设置,有效提升基层环保监管能力,进一步使环保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逐步建立落实乡有机构、村有人员的生态环保全域化管理体系。
近日,屏山县编制委员会下文,在屏山县15个乡镇设立环境保护办公室,并设主任1名、专职副主任1名(副股级)。办公室具体负责所辖行政区域内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贯彻落实,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配合上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做好环境监管执法工作;参与并协助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处理突出环境事件,保障辖区环境安全。
目前,各乡镇已确定环保工作分管领导、主任、副主任及工作员人员,环保局发文正式批复后,标志着屏山县基层环保机构正式成立。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22 07:19:20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