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屏山生态环境局关于2019年9月9日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 1个建设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竣工环保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19 年 9月 9 日- 2019 年 9月 16 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31 5881009
通讯地址:屏山县新县城行政中心2号楼7楼
邮 编:***5350
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决定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屏山帕克塑胶制品建设项目 | 屏山县石盘工业园区 | 宜宾帕克包装有限公司 | 宜宾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 本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万元,其中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设施投资8万元。项目实际建设内容包括:新建7条PET瓶胚生产线,取消PET瓶生产线,配备注塑机、干燥上料机、混料机等生产设备。项目同时配套建设水泵房、空压机房、仓储区等设施。
| 固废处理措施: 1.废次品、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出售给废品回收站。 2.废色油桶、废机油、废石棉、废活性炭: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废色油桶、废机油交由四川中明环境治理有限公司进行处理;废石棉、废活性炭达到转运量后由有资质的企业处置。 3.办公生活垃圾:厂区内设置垃圾桶收集日常办公生活垃圾,然后由市政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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