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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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 1
四川省屏山县 1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
决算编制说明 1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767.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67.93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6
第四部分 *** 20
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20
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20
第五部分 附表 23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4
二、收入总表 24
三、支出总表 2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4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24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24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24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24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24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24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24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24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25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8年,我局各项目标工作完成情况较好,实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449元,增长8.31%。
1、抓好重点群体就业,确保就业局势稳定。全面落实就业扶持政策,着力提升就业服务信息化应用水平,大力开展就业援助计划,2018年全县城镇新增就业5109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985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3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以上工作均已超额完成市县目标任务。
2、实行劳务帮扶制度,提升就业创业能力。全年共开发农村公益性岗位1725个。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分类开展职业技能培训2849人,其中贫困劳动力技能培训2234人;劳务品牌培训300人;创业培训107人,设立返乡创业贷款分险基金220万元,2018年发放创业贷款612万元,支持90人创业,贴息11.76万元。在全县2018年脱贫户共有的5003个劳动力中,转移就业4203人,实现贫困户人均务工增收355元。
3、创新东西劳务输转,精准提升扶贫协作。2018年,全县转移就业6.53万人,其中通过多渠道宣传、劳务带头人组织输送3313人,占总输出5.1%,就近务工2035人;完成技能培训55期2849人,其中:品牌培训6期300人;2018年共发放返乡创业贷款463万元,培育回乡创业示范户76户。
4、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精准实施“双百”政策。大力实施全民参保计划,2018年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26.0026万人,参保率达99.75%;参加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共16万人。共征缴基金约4.5亿元。其中,政府代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约3万人缴纳最低养老保险近300万元,全额代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保费42817人770余万元,参保率100%。截至目前,我县建卡贫困户县域内住院9315人次,总医疗费2481.76万元,其中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2239.98万元,政策范围内费用100%报销。
5、全年工作特色和亮点
(1)东西扶贫协作互惠共赢。屏山、海盐两县始终将劳务协作作为工作重点,初步探索了“三步协同”的模式,落实600元/月至1000元/月的稳岗补贴(工作3个月以上发放,最长1年),有效***了东西劳务协作中存在的“输不出、留不住”的难题,提升了东西劳务协作的精准度。2018年至今,全县输出813名贫困劳动力到浙江就业,其中输出到海盐126人。
(2)和谐劳动关系构建有序。实现全县新开工项目总承包企业受委托直接发放农民工工资达95%,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建账率达95%,总承包企业按月实名实人发放工资达95%以上,政府投资项目无欠薪达100%。2018年接待群众举报投诉236件,其中立案查处案件2件,向涉案用人单位发出责令改正决定书2份,督促落实解决拖欠民工工资4610万元,涉及民工人数5000余人,其中移送公安机关查处案件1件。完成标准化的仲裁阵地建设,促进仲裁工作提质增效,受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38件,结案38件,结案率为100%,为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210万元。认真做好“三生”、工伤认定接件及调查取证、企业拖欠社保费等人社领域重点信访工作,坚守政策底线,依法按程序办理各类信访件80余件,没有出现重大信访问题。
(3)人事人才建设全面加强。为助力全县脱贫攻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脱贫攻坚助理员194人。充分发挥县人才储备中心“蓄水池”作用,成功引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人才3人。报批录用公务员27人,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到位3***人;办理日常工资审批28591件,审批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退休129人;办理工龄认定126人、丧葬费计发63人、遗属困难补助审批23人。
(4)对上争取成绩明显提升。认真抓好对上争取工作,利用各种渠道到省、市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努力争取省市领导支持,2018年对上争取就业专项资金1765万元,较2017年1187万元增加578万元,增长率48.7%。
二、机构设置
(一)机构情况。
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7个股室(综合办公室、公务员事业人员管理考核股(县外国专家办公室、屏山县转业军官安置办公室)、工资福利职称股、社会保险股、资金监审股、劳动关系与劳动监察股(屏山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公室)、就业促进股;下属二级单位6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3个(屏山县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大队、屏山县就业促进局、屏山县社会保险局),其他事业单位3个(屏山县人才交流中心、屏山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屏山县医疗保险局)。
(二)人员情况。
单位行政编制13名,机关工勤控制数1名,事业编制48名。现有在职职工39人,其中机关公务员12人(比2017年增0人,退休1人,调入2人,开出1人),机关工勤1人,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人员3人,事业单位36人(比2017年增8名,调出1人,调入1人,新聘用8人)。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初结转结余1.57万元,2018年度收入766.36万元,支出744.2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3.68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入减少69.22万元,减少9%;支出减少92.9万元,减少12.4%。主要根据厉行节约规定,减少了办公经费和其他项目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767.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67.93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744.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6.59万元,占84.19%;项目支出117.66万元,占15.8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512.18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减少162.12万元,减少10.72%。主要变动原因是根据厉行节约规定,减少了办公经费和其他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44.2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69.22万元,下降9%。主要变动原因是根据厉行节约规定,减少了办公经费和其他项目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44.2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84万元,占75.8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3.61万元,占13.92%;医疗卫生支出24.78万元,占3.33%;农林水支出20.18万元,占2.71%;住房保障支出30.84万元,占4.1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744.25万元,完成预算131%。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项)支出决算为21.7万元;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5.6万元,增加原因为增加项目调整预算数。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219.68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29.6万元;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万元;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5.6万元,增加原因为增加项目调整预算数。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6.44万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4.79万元。
4.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0.18万元。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30.84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26.5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77.5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49.0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9.07万元,完成预算100.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会务与培训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6万元,占66.1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07万元,占22.82%;培训费0.79万元,占8.71%;会议费0.21万元,占2.3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截至2018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辆轿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万元。主要用于工伤调查、下乡扶贫、开展调研、劳动检查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2.07万元,完成预算6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0.37万元,减少17.8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4.培训费支出0.79万元,比2017年增加0.79万元,主要原因是有培训业务。
5.会议费支出0.21万元,比2017年增加0.21万元,主要原因是有会议业务。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10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2.07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市局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专项督查;接待市局信访维稳工作督查;接待两会期间信访维稳督查;市局督导县级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市局政风行风建设专项督查;市社监委建筑企业落实工伤保险专题调研;市局精准扶贫专项调研督查;市社监委建筑行业落实工伤保险政策调研;基金监督检查;市局基层平台建设现场督查工作;省专家服务团精准扶贫屏山行;市仲裁委开展调解仲裁标准化建设调研。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未编制项目。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2018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收入决算总额767.9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66.36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57万元。全年支出744.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8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3.6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4.78万元,农林水支出20.1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0.8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3.68万元,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5个项目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支出合计19.3万元,完成2018年服务企业军转干部23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3人;“八一、春节”期间开展慰问及座谈;对3名建档立卡贫困生的资助;对2016年、2017年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公务员和三等功的奖励;招募“三支一扶”人员11名;解决了20个记账户的产业扶持发展资金;顺利推进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全年5个项目均圆满完成2018年任务。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等5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军队转业干部健康体检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执行数为0.8万元。通过项目实施,2018年服务企业军转干23人,自主择业军转干3人。“八一、春节”期间开展慰问及座谈,26名军转干的体检。保障军队转业干部的生产生活,维护了社会稳定。
2.建档立卡贫困生资助金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执行数为0.15万元。通过项目实施,完成了对3名建档立卡贫困生的资助,支持了贫困生的就学。
3.公务员奖励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执行数为4万元。通过项目实施,完成了对2016年、2017年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公务员和三等功的奖励,提高了公务员和参公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4.“三支一扶”人员办公费和体检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执行数为3万元。通过项目实施,招募“三支一扶”人员11名,充实了我们教育、医疗队伍。
5.城镇居民增收记账户产业扶持发展资金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执行数为10万元。通过项目实施,解决了20个记账户的产业扶持发展资金,增加了城镇居民收入。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见***)
(二)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屏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48万元,比2017年减少4.36万元,下降12.6%。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压减一般性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7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7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各股室正常工作运转。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7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7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有车辆2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5.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项):指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和体检费用。
6.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项):指其他人力资源事务的支出。
7.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中专教育(项):指资助建档立卡贫困生的助学金。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项)指社会保险业务管理和基金监督方面的支出;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其他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9.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指实行归口管理的各类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的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0.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医疗。
12.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指单位农林水事务支出。主要是驻贫困村第一书记和干部生活工作保障经费。
1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安全生产监管(款)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项):指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安全生产奖励。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住房公积金。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8.“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7个股室(综合办公室、公务员事业人员管理考核股(县外国专家办公室、屏山县转业军官安置办公室)、工资福利职称股、社会保险股、资金监审股、劳动关系与劳动监察股(屏山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公室)、就业促进股;下属二级单位6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3个(屏山县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大队、屏山县就业促进局、屏山县社会保险局),其他事业单位3个(屏山县人才交流中心、屏山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屏山县医疗保险局)。
(二)机构职能。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三)人员概况。
单位行政编制13名,机关工勤控制数1名,事业编制48名。现有在职职工39人,其中机关公务员12人(比2017年增0人,退休1人,调入2人,开出1人),机关工勤1人,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人员3人,事业单位36人(比2017年增8名,调出1人,调入1人,新聘用8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支出情况。
2018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收入决算总额767.9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66.36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57万元。全年支出744.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8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3.6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4.78万元,农林水支出20.18万元,住房保险支出30.8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3.68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2018年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绩效目标是参照上年人员数和收集当年需完成重点工作,根据厉行节约、从严从紧编制预算,按照预算进行收支记账,适时根据工作情况动态调整预算经费,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目标任务,无任何违规记录。
(二)专项预算管理。
2018年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项预算项目根据工作情况,坚持公开、公正、科学、高效,集中使用、突出重点、择优安排,专款专用的原则,资金使用程序严密、规划合理、结果符合、分配科学、分配及时,按时完成绩效目标。
(三)结果应用情况。
2018年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整体绩效自评结果将指导2019年的部门绩效管理,取长补短,吸取教训,科学、高效的安排好2019年财政预算绩效管理。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18年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真开展整体绩效自评和公开,自评得分100分,按照县级部门预算编制通知和有关要求,按时完成基础库、项目库报送工作,预算编制准确。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完整、合理,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明确、量化。按规定及时分配各级财政专项预算,按要求严格预算执行管理。及时足额将非税收入缴入财政国库。严格执行“三公经费”预算,行政运行经费与上年相比明显下降,没有产生债务。按要求及时公开预算、决算、绩效等信息。按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开展资产清查工作,上报国有资产报表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全面性。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完整并执行良好。
(二)存在问题。
财务制度不够完善,资产管理不够严谨,业务素质有待提高。
(三)改进建议。
加强监管,做到监管机制环环相扣,不出现断层、行政单位预算是财政总预算的基础,它是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和社会发展战略在行政单位预算中的体现,是单位行政正常开展业务活动的重要经济保证。因此,为保证预算编制的质量,在编制预算中,本单位遵循下列原则:合法性原则、完整性原则、真实性原则、稳妥性原则、合作性原则、绩效性原则。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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