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审计局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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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30日发表
为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加强新形势下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屏山县审计局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将内部监督关口前移,提升对领导干部监督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水平。
一是党组重视,及时报告。1月初,局党组专题研究布置此项工作,要求班子成员及时报告2014年度个人重大事项。二是拓宽内容,细化要求。局党组明确要求各班子成员不但要报告(屏委组通〔2009〕31号)文件规定内容,还应该报告个人购车、重要投资情况等内容,杜绝隐瞒不报现象,切实增强领导干部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自觉意识。三是严格审核,完善资料。由纪检组对班子成员个人报告情况进行审核,并将报告情况装入党风廉政建设档案及个人廉政档案,以便随时查阅比对。(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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