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财政局关于印发珙县财政局机房管理制度的通知
各股室、局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珙县财政局机房管理制度》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珙县财政局机房管理制度
珙县财政局
2020年7月5日
珙县财政局机房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我局机房管理,规范机房操作规程,保证机房工作正常进行,保障财政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机房是我局信息处理重地,实行按职责分工管理,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
第三条 全体人员要增强安全意识,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处理。
第四条 机房进出入实行登记制度,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机房。
第五条 进入机房人员要保持机房环境的整洁,严禁在机房内吸烟、吃东西、大声喧哗和与机房工作无关的事项。
第六条 机房管理人员应保证机房的温度、湿度在规定范围内。
第七条 消防设施、机柜等设备周围应留出一定的安全(维修)空间,不得紧靠设备堆放其他物品,保证设备及时维修和消防通道的畅通。
第八条 机房钥匙不得随意转借他人和加配。
第九条 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及其它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带入机房。
第十条 外单位人员如需进入机房须经局领导批准,并进行登记。
第十一条 严禁将机房内设备随意移动或带出,如确有必要应经领导批准并通知机房管理人员进行登记和记录。
第十二条 机房管理人员必须熟知机房内设备的基本安全操作规则。应定期检查、整理硬件物理连接线路,定期检查硬件运作状态,确保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转。
第十三条 机房管理人员应随时检查和维护设备,发现设备故障应及时跟网信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情况,联系专业人员维修故障设备。检查、维护、维修设备应详细记录,建立设备档案,保证设备历史资料的完整和长期稳定运行。
第十四条 对影响到全局的硬件设备的更改、调试等操作应预先发布通知,各股室做好相关准备后,才能进行硬件设备的更改、调试。
第十五条 不允许任何人在服务器、交换机等核心设备上进行与工作范围无关的任何操作。不允许他人操作机房内部的设备,对于核心服务器和设备的调整配置,需要主管领导同意后才能进行。
第十六条 不得随意分配用户或授予权限,不得向任何人透露系统的有关配置和口令情况,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自负。
第十七条 机房所有设备实行台账登记管理,新购(进)的机房设备,应根据设备合同清单验收、登记并妥善保管保修资料。
第十八条 操作人员离开机房,应清理现场,将废弃物带走保持现场的干净整洁。最后离开机房的人员应锁门,关窗,并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第十九条 机房管理及维护人员应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保密制度及其它相关保密规定。
任何个人违反本制度规定,视其情节轻重追究当事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