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农村低保)
一、项目概况
农村低保保障资金以中省资金为主,县级作相应的配套,2017年县级财政配套农村低保资金40万元,全部用以保障珙县农村低保家庭生活。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资金按照年初预算,申请划拨到专户,再按对象名册划拨到乡镇,由乡镇打卡发放。
(二)项目绩效目标。按照低保资金管理办法,连同中省安排资金,保障全县一万一千多名农村低保的基本生活。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按照每月资金需求,向财政提请资金安排计划,由财政安排划拨,资金申报与实际划拨相符,与实际支出也相符。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2017年中央安排农村低保资金2562万元,实际划拨2562万元;省级安排89万元,实际拨付89万元;县级安排40万元,实际划拨40万元;上级资金和本级资金到位率和及时率均为100%。
2、资金使用及结余。2017年度资金没有结余,实现全划拨。2017年1-6月农村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270元,7-12月每人每月295元,所有资金由乡镇按程序经过公示等环节后打卡发。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在民政部门设立低保资金专户,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纳入专户管理,实行专账核算,封闭运行。同时加强财务管理,坚持按月与银行对账及时核算,坚持专款专用;强化内部控制,制度内部管理制度,坚持初审、复核、领导审核签字后财务划款原则和谁签字谁负责原则。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近年来,我县社会经济发展步伐明显加快,但仍有部分农村居民未脱离最低生活保障线。针对这种情况,县民政局认真贯彻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法规政策文件,密切关注这些困难群众,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及时将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以退尽退。民政局按月把农村低保金拨到乡镇,乡镇实行银行直发。
三、目标完成情况
(一)目标任务量完成情况。
结合实际情况,珙县采取将农村低保金按月发放。即民政部门按季把农村低保金拨到各乡镇,乡镇再把低保金按造册金额划给信用社,由信用社负责打卡发给低保对象,确保了低保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2017年珙县有农村居民保障对象***45户11066人,全年应发放低保金2706.85万元。实际发放11066人,发放低保金2706.85万元,发放率100%。
(二)目标质量完成情况。
达到预期目标,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三)目标进度完成情况。
按月划拨资金,到12月底全部划拨完毕。
四、项目绩效情况
通过对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项目的实施,充分体现了各级政府对城乡弱势群体的关爱,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既缩短了收入差距,保障了农村11066人的基本生活,全面完成了2017年了民生工程指标。做到了领导放心,群众满意,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经济协调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五、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家庭收入测算不够科学,隐形收入难测算,存在有不符合农村低保的对象还在享受低保的情况。
2、各职能部门配合不力,没有形成共同为低保工作负责的合力。
(二)意见和建议
1、进一步加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切实加大对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法规政策宣传的广度和深度,促使广大群众树立正确的“低保”观念,逐步形成大家自觉理解、积极配合、共同监督的良好局面。
2、切实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坚持严格依法办事。一方面对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审核工作,坚持严格按操作程序办理,切实做好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和张榜公布等各项工作,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减少和防止“关系保”、“人情保”现象发生。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完善“动态管理”机制,要突出重点对象的保障,动态管理要坚持每年进行普查和年检年审。
3、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责任制度,共同努力做好农村生活保障工作。要坚持和完善“政府领导、民政管理、部门配合、基层落实”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行政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4、抓好扶持救助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优惠政策落实,努力提高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实际生活水平。
珙县民政局
2018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