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人民政府关于上罗镇游世强等3户村民占用土地的批复
上罗镇人民政府:
你镇报来游世强等3户村民修建住房占用土地的申报表收悉。根据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珙县2018年农村村民建房农用地转用的批复》(宜府国土函[2018]26号)文件,经研究,批复如下:
1、同意游世强将龙洞村六社原宅基地108.12平方米全部拆除还耕,迁建住房占用耕地108.12平方米,扩建住房占用耕地11.88平方米,合计占地120.00平方米。
2、同意曹楷锋在穆家湾村三社新建住房占用耕地120.00平方米。
3、同意陶永翠在大坪村四社新建住房占用耕地150.00平方米。
占地户完清手续后,由国土资源局派人会同乡、镇、村、社干部按批准面积和规划建房地点现场核后方能动工(六个月内有效),村民新房建成一月内,应拆除的旧宅基地必须拆除还耕。用地、复垦验收合格后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珙县人民政府
2019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