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扶贫开发局关于下达玉和苗族乡2020年度贫困户三建五改项目建设资金的通知
玉和苗族乡人民政府:
根据县政府《关于〈玉和苗族乡2020年度三建五改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珙府函〔2020〕124号)和你乡《关于申请划拨2020年度三建五改项目资金的函》(玉府函〔2021〕56号),现将该项目实际建设资金下达给你乡。并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安排
安排下达玉和苗族乡2020年度贫困户三建五改项目实际建设资金7.155万元。资金来源为:2020年特殊困难户、脱贫监测户补短帮扶资金(珙财发〔2020〕31号),纳入涉农资金统筹整合。
二、加强资金和项目管理
在资金管理方面:一是要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专账管理;二是规范资金使用程序,收集完善相关财务档案。
在项目管理方面:一是落实专人负责项目督促和指导,包括方案制定、乡镇审核,县备案等;二是根据实际情况,严格标准,规范程序,确保项目质量、安全和成效;三是按一个项目、一套档案相关要求,及时规范完善项目档案。
三、严格执行公示公告
按照《四川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办法〉的通知》(川脱贫办发〔2018〕24号)、《珙县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细则》(珙脱贫领办发〔2018〕58号)和扶贫领域三公开制度等相关要求,认真执行扶贫资金和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增加扶贫资金使用透明度,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并对公告公示内容进行纸质和影像资料的存档。
***:玉和苗族乡2020年度贫困户三建五改项目建设资金计划表
珙县扶贫开发局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