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投资招商公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积极用好用活增减挂钩政策积极助力扶贫开发及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加快我县脱贫攻坚,现采取公开招商方式选择投资人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欢迎符合条件的投资人报名申请参加本项目投资,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商人
珙县人民政府
二、项目名称
珙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
三、项目范围及规模
项目地点位于珙县17个乡镇范围内,项目实施规模以四川省国土资源厅批复为准。
四、项目内容
由投资人全额投资,并按投建一体方式分批次、分年度实施项目。对珙县已立项项目进行优化调整,投建一体,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建设验收;2018年全县范围内新包装不低于2000亩规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投建一体,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建设验收。具体包括:项目可研论证、摸底调查、勘测、设计、项目规划编制及审查入库、项目立项等前期工作;项目建设;项目监理遴选;项目变更;项目验收;保证通过四川省国土资源厅终验取得《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验收证书》。2019-2020年,根据珙县人民政府当年度需求及中、省、市政策规定,确定实施规模。
五、投资建设方式
招商人为珙县人民政府,采取公开招商方式确定投资人,由投资人“全额投资、投建一体、全域打造、批次推进”,政府统一回购建新指标。投资人制定的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方案必须经招商人组织相关部门评审通过后予以实施。
六、拆旧补偿
拆旧区村民获得的补偿不得低于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珙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实施经费补助标准及资金管理办法(暂行)》(珙府办函〔2014〕132号)计算的标准。
七、项目成果回购及价格
项目采用固定单价回购模式。以省厅终验后可使用城镇建新区指标为结算基数,政府按28.5万元/亩作为最高限价招商,固定回购单价以中选投资人最终报价为准。
八、政策性投入补助
因易地扶贫搬迁、地灾避险搬迁等政策性和项目投入,符合增减挂钩项目立项要求的农房,投资人应优先整合纳入项目区,扩大项目区复垦规模,使资源转变为收益。投资人整合由各级财政资金或项目资金实施农户搬迁安置的,整合项目资源产生的建新指标全部归珙县人民政府,对投资人按照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贫困地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流转指导价给予17%经费补助,补助经费在项目获取建新指标证书后支付。
九、结算方式
在省厅终验颁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验收证书》后45个工作日内,招商人按招商公告第七条和第八条的约定支付投资人相关费用。
十、项目工期
原已立项项目, 2018年12月底前申报上级主管部门验收;新申请立项项目,自签订合同起以24个月作为最长限期工期投资建设,申报上级主管部门验收。具体申报上级主管部门验收时间以中选投资人最终申报工期为准。
十一、投资人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范围包括土地整理。
2.具有经国土资源部土地整治中心土地整治技术培训并取得培训证书的技术人员8人以上(含8人)。
3.本次招商实行整体招商,不单独拆分项目进行招商。
4.本次招商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十二、项目招商说明
招商人不统一组织安排现场踏勘和召开答疑会,本次招商不接受电话及邮件咨询,有疑问者可到珙县国土资源局现场咨询。有意向的投资申请人在珙县国土资源局领取招商文件。
十三、报名事项
1.报名要求:报名需携带资料: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原件。
2.报名时间:2018年 5 月 15 日至2018年 5 月 22日,每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5:00—17:00时(北京时间不含节假日)。
3.报名地址:珙县国土资源局
十四、保证金
参选保证金200万元人民币,在 2018 年 6 月 4 日16时前(北京时间)通过投资申请人银行基本账户缴纳招商人指定账户(公开招商评选结束后,中选投资申请人的参选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选投资申请人的参选保证金将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中选投资申请人在招商人发出中选通知书后的7个工作日内通过申请人银行基本账户缴纳履约保证金1000万元人民币(包含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的参选保证金)。若中选投资申请人未按中选通知书规定时间向招商人缴纳履约保证金或签订珙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投资合同,参选保证金予以没收,不予退还;招商人有权另行确定投资人。
招商人开户单位:珙县财政局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珙县支行
账户:1002***********001
用途注明:珙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参选保证金
十五、申请截止时间与评选
1.投资申请人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18年 6月 5 日 9 时,递交地点:珙县国土资源局。逾期递交或者不符合规定的投资申请人文件概不接收。
2.此次招商的评选时间为2018年 6 月 5 日 9 时,地点为珙县国土资源局,评选办法详见招商文件。
十六、评审办法
评审委员会对投资申请人的投资申请文件当场开封,经综合评审得分最高的投资申请人作为中选投资人,详细的评分标准见招商文件第五章评审办法。
十七、本次招商公告在珙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告。
十八、联系方式
招商人:珙县人民政府
联系地点: 珙县巡场镇民生路80号
联系人: 陈利兵
联系电话: 0831-4312250
手 机:139****6555
2018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