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安县医疗保障局曝光违反服务协议规定处理案例(2021年第二期)
一、江安恒江医院违反服务协议处理情况
2020年12月至2021年3月期间,宜宾市审计委托江安县审计局对我县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情况开展了专项审计。根据审计反馈情况,按照《江安县医疗保障局等10部门关于印发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江医保发〔2020〕37号)精神,2021年3月,江安县医疗保障局与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组成联合核查工作组,分五个小组同步对江安恒江医院进行了核查,经核查,该院在2019年1月至2020年12月期间存在不合理检查、不合理用药、二次住院率过高,未给符合出院条件的参保人员及时办理出院手续等问题,以上问题共涉及违规金额69269.46元。依据《江安县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约定,江安县医疗保险事务中心对该院进行了违约处理,处理结果如下:1.追回损失的医保基金69269.46元;2.收取违约金12000元;3.责令整改;4.对涉及的诊疗规范问题移交县卫健局处理。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69269.46元已追回,违约金已全部缴纳。
二、江安济民医院违反服务协议处理情况
2021年6月,按照2021年打击欺诈骗保工作相关要求,江安县医疗保障局将打“三假”专项行动、2021年基金专项治理、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等工作相结合,联合南溪区、长宁县对江安济民医院进行专项核查,经核查,该院在2020年1月至2021年6月期间存在过度治疗、不合理治疗、对码错误、实验室试剂进销存有误、实验室试剂使用与收费不一致、病历书写不规范等问题,以上问题共涉及违规金额22596.97元。依据《江安县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约定,江安县医疗保险事务中心对该院进行了违约处理,处理结果如下:1.追回损失的医保基金22596.97元;2.收取违约金11000元;3.责令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22596.97元已追回,违约金已全部缴纳。
三、江安县人民医院违反服务协议处理情况
2021年6月,按照2021年打击欺诈骗保工作相关要求,江安县医疗保障局将打“三假”专项行动、2021年基金专项治理、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等工作相结合,联合南溪区、长宁县对江安县人民医院进行专项核查,经核查,发现该院在2020年1月至2021年6月期间存在不合规收费、不合理检查 、不合理用药、不合理诊疗等问题,涉及违规金额33212.14元。依据《江安县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约定,江安县医疗保险事务中心对该院进行了违约处理,处理结果如下:1.追回损失的医保基金33212.14元;2.收取违约金7000元;3.责令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33212.14元已追回,违约金已全部缴纳。
四、江安县中医医院违反服务协议处理情况
2021年6月,按照2021年打击欺诈骗保工作相关要求,江安县医疗保障局将打“三假”专项行动、2021年基金专项治理、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等工作相结合,联合南溪区、长宁县对江安县中医医院进行专项核查,经核查,发现该院在2020年1月至2021年6月期间存在不合规收费的问题,共涉及违规金额34568元。依据《江安县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约定,江安县医疗保险事务中心对该院进行了违约处理,处理结果如下:1.追回损失的医保基金34568元;2.收取违约金5000元;3.责令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34568元已追回,违约金已全部缴纳。
五、五矿镇金星村卫生站
2021年8月至9月,按照2021年打击欺诈骗保工作相关要求,江安县医疗保障局将打“三假”专项行动、2021年基金专项治理、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等工作相结合,联合南溪区、长宁县对五矿镇金星村卫生站进行专项核查,发现该站在2020年1月至2021年9月期间存在将目录外药品纳入门诊报销的问题,共涉及违规金额308.5元。依据《江安县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约定,江安县医疗保险事务中心对该院进行了违约处理,处理结果如下:1.追回损失的医保基金308.5元;2.收取违约金500元;3.责令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308.5元已追回,违约金已全部缴纳。
六、长宁县康振堂药房江安镇竹都大道店
2021年8月至9月,按照2021年打击欺诈骗保工作相关要求,江安县医疗保障局将打“三假”专项行动、2021年基金专项治理、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等工作相结合,联合南溪区、长宁县对长宁县康振堂药房江安镇竹都大道店进行专项核查,发现该店在2020年1月至2021年9月期间存在蛋白粉(保健品)参与社保刷卡的问题,共涉及违规金额396元。依据《江安县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约定,江安县医疗保险事务中心对该院进行了违约处理,处理结果如下:1.追回损失的医保基金396元;2.收取违约金1000元;3.责令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396元已追回,违约金已全部缴纳。
七、宜宾天天康大药房零售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江安县南正街店
2021年8月至9月,按照2021年打击欺诈骗保工作相关要求,江安县医疗保障局将打“三假”专项行动、2021年基金专项治理、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等工作相结合,联合南溪区、长宁县对宜宾天天康大药房零售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江安县南正街店进行专项核查,发现该店在2020年1月至2021年9月期间存在蛋白粉(保健品、维生素D维生素K软胶囊)参与社保刷卡的问题,共涉及违规金额258元。依据《江安县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约定,江安县医疗保险事务中心对该院进行了违约处理,处理结果如下:1.追回损失的医保基金258元;2.收取违约金1000元;3.责令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258元已追回,违约金已全部缴纳。
江安县医疗保障局
2021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