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广安市地质灾害全域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根据《四川省地质灾害全域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川办发〔2021〕2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起草了《广安市地质灾害全域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
二、起草过程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地质灾害全域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川办发〔2021〕29号)于2021年5月30日下发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全市地质灾害隐患现状进行了摸底调查和分析研究,草拟形成了《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7月27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印送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以及市级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并根据提出的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8月24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印送市委深改委成员以及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分管领导征求意见,根据反馈的意见,修改完善后形成了《行动计划》。
三、主要内容
(一)《行动计划》包括六项内容。一是总体要求。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系列***批示精神,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和“防范胜于救灾”理念,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强防灾减灾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防为主、主动防控、综合施策,建立健全全覆盖调查评价、监测预警、搬迁治理的地质灾害全域整治模式;强化科技引领、专业支撑、装备提升,落实完善人防技防并重的地质灾害科学防控体系;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创新投入机制、完善政策支持,全面构建权责分明、保障有力的地质灾害分级防治格局,整体提升全社会抵御防范地质灾害风险的综合能力,为高质量发展和群众安居乐业提供安全保障。到2023年,完成全市6个地质灾害易发县(市、区)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及区划(枣山园区、协兴园区纳入广安区,广安经开区纳入前锋区),基本掌握地质灾害隐患风险底数,有效提升隐患发现识别能力和风险防控水平。完成3个(广安区、华蓥市、武胜县)受地质灾害威胁县城综合整治,初步形成以地质灾害风险防控为基础,以优化用地布局为导向,以安全稳定和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以搬为主,搬治结合”,分类有序实施搬迁治理,采取消除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存量地质灾害隐患点“双控”制,实现地质灾害隐患风险显著降低。二是建立隐患风险识别与管控体系。即全覆盖开展风险调查评价、健全完善监测预警体系、分级分区防控地质灾害风险。三是开展受威胁县城、场镇综合整治。即开展县城、场镇风险调查评估和分区实施受威胁县城、场镇综合整治。四是实施重大隐患搬迁治理。即积极推进地质灾害避险搬迁、扎实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及探索开展“工程治理+”模式。五是强化政策资金支持。即用好用活相关政策、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及健全多元化投入机制。六是加大组织保障力度。即强化组织领导、提升保障能力、执行制度标准、加强宣传引导。
(二)主要创新举措。一是坚持全市“一盘棋”思想,加快建立全域整治模式。全覆盖开展地质灾害易发县风险调查评价,在基本掌握底数的基础上,逐点分类施策、突出重点、源头整治,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被动减少灾害损失向主动降低灾害风险转变。二是变注重群测群防为注重人防技防,健全完善科学防控体系。充分运用高分遥感等“空天地”一体化科技手段,提高调查评价精度和隐患发现识别能力。积极推广普适型专业监测设备,加强监测成果分析运用,提升监测预警效能。注重依托地勘队伍专业技术优势,强化基层防灾力量。三是强化压实市县主体责任,全面构建分级治理格局。坚持属地为主,分类型、分层级落实市、县和行业部门地质灾害全域综合整治责任,分年度、分区域制定实施方案和目标任务清单,强化绩效评价,确保权责分明、保障有力。四是变单一投入为多元投入,推动形成资金投入新机制。改变当前主要靠中央和省级资金为主的单一投入模式,建立市县为主体、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补助为辅的投入新机制。通过探索使用一般债券、整合土地政策资源、落实受益企业主体责任、引导市场化投入等方式,努力拓展筹资渠道,保障全域综合整治资金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