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卫计局全面推进放管服改革综述
近年来,县卫计局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各级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大决策和部署,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职能职责,持续优化服务流程,方便办事群众。
精准承接审批事项。按照“应减必减”原则,做到取消、下放、调整行政许可事项的对应清理工作。今年,按照《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激发医疗领域投资活力的实施意见》要求,在保持培训考核机制不变的基础上,将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人员资格认定行政许可事项下放到县级。按照省市文件要求,实施100张床位以下医疗机构设置审批与执业登记“两证合一”,承接护士执业新办(变更、注销等)注册审批事项。大力宣传《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医疗机构许可“综合审批、多证合一”制度改革的意见》(川卫发〔2017〕132号)文件精神,实施医疗机构和医师证照“多证合一”工作,以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为主线,实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放射诊疗许可证、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等“多证合一”工作,并及时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和“医疗机构管理信息系统”中登记相关信息。以医师执业证书为主线,实行医师执业证书、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人员资格证书、人体器官移植医师执业资格证书、职业病诊断人员资格证书、助产技术服务等“五证合一”,全部在《医师执业证书》和“全国医师护士注册联网管理系统”中登记相关许可信息。
清理规范审批要素。近年来,我局先后两次组织对各类业务办理中需要出具的证明材料进行了全面清理、合并和规范。经清理,取消各类证明事项30余项,仅保留4项。今年,对照《省卫生计生委取消办事群众提供的证明事项清单》,再次全面清理行政审批办事指南中的各类无谓证明,凡法律法规无明确规定的申报材料,一律予以取消,并依据清单结果再次修编了办事指南。
进一步清理规范中介服务和前置条件。依据省市要求,对行政审批前置条件和中介服务事项再次清理,取消无法定依据、重复设置、互为前置等涉及行政审批前置条件6项,并及时对办事指南进行了调整;保留涉及行政审批中介服务7项,并在网上统一公布服务时限和收费标准。今年上半年按照《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激发医疗领域投资活力的实施意见》要求,在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和执业登记中,不再将住房建设、国土规划、环境保护、消防安全、民办非企业等其他部门的审批作为审批前置条件。
持续优化审批服务。电子化注册管理目标基本实现。一是按照《四川省医师电子证照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2018年6月底前全县医疗卫生机构全面推开了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管理改革。结合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相对滞后的医疗机构进行了重点督导,目前全县已全面实现电子化注册管理目标,“最多跑一次”改革加快推进。二是梳理确定改革事项。经全面梳理,我局今年新增第二批“最多跑一次”事项8项,共计有37项审批服务和公共服务事项将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其中27项审批服务事项纳入“仅跑一次”事项,由县政务服务中心统一向社会公布。三是重新编制服务指南。按照“仅跑一次”改革和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要求,重新编制审批事项标准化服务指南及审查细则,统一录入“省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向社会公开。
目前,我局“放管服”改革工作持续推进中,有力促进了部门职能转变和行政效能提升,有效激发了医疗卫生领域市场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