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化各部门职责严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关
本报讯(胡成俊 李邦华)为加强农贸市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近日,顺庆区政府出台《顺庆区农贸市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实施意见》,对农贸市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职责进行了明确,建立起了农贸市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
8月24日早上,笔者在二市场看到,顺庆区工商、畜牧等部门正在对市场内的畜禽产品进行检查。顺庆区畜牧局有关负责人告诉笔者,为加强对畜禽产品的监管,农贸市场内都派驻有工作人员负责此项工作。
据了解,《顺庆区农贸市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实施意见》明确规定,区农牧业局主要负责农贸市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抽查等相关工作;区工商局主要负责市场内农产品经营交易行为监管;区畜牧局主要负责市场内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区水务局主要负责市场内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区林业局主要负责市场内野生动植物经营监管;区质监局主要负责市场前店后厂食品生产加工和经营监管;区药监局主要负责对市场内餐饮经营户进行管理;区商务局主要负责市场内销售的猪肉来源进行登记检查;区卫生局主要负责食品安全综合协调、风险评估及结果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