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以旧换新我市实行一站式服务
从8月10日起,我市汽车以旧换新服务已开始实施。目前,汽车以旧换新联合服务窗口正在加紧装修中,不少打算以旧换新的车主急切地询问此事,部分车主已经提交了申报材料。
在2009年6月1日至2010年5月31日期间,凡符合相关条件的老旧汽车和“黄标车”,交售给依法设立的指定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并换购新车的车主,均可于2009年8月10日至2010年6月30日期间到位于市玉带中路二段55号的汽车以旧换新联合服务窗口申领相应的补贴资金。
在申请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时,车主需提供《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申请表》(联合服务窗口领取或商务部网站);《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原件;《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新车购车***原件及复印件;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车辆购置税完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与车主同名的个人银行账户存折或单位基本账户开户复印件。
汽车以旧换新联合服务窗口在接到申报材料后,经商务、环保、财政部门审核合格后于15个工作日之内,由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发放到车主的指定账户上。由于采用的是一站式服务,所以在联合窗口上就能一次性办完申领手续。
商务局市场体系建设科相关负责人提醒说,目前,汽车以旧换新联合服务窗口是我市唯一的汽车以旧换新的服务窗口。同时,我市也仅有两户符合承担汽车以旧换新车辆回收工作资质的企业,分别是市金属回收有限责任公司和市南铁再生物资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