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苍县深化国有林场改革成效初显
⑴机构和人员整合。将国有林场和国有苗圃定性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并统一划归为县林业园林局管理,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核定事业编制67人,纳入财政预算保障人员经费。今年,地方财政已累计投入530万元用于解决历史遗留债务和各类专项经费。⑵管理和经营分开。明确国有林场森林资源所有权、管理权、经营权,将旺苍县华兴花木有限责任公司与县国营苗圃分离,公司在执行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履行资源保护职责前提下可开展适度经营。国有林场、苗圃不参与开发经营活动。⑶资源保护和脱贫攻坚并重。将国有林场作为生态建设重点区域,实施森林抚育、新造林等工程,目前,国有林管护面积增加至16.13万亩、森林覆盖率提高到94.87%、森林蓄积量增加至146.26万立方米、较改革前分别增长0.8%、0.87%、14.4%。将国有林场和脱贫攻坚相结合,带动100余名贫困人口林区务工、开办农家乐、在景区销售土特产,年均实现增收4000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