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和港澳事务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市外侨办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情况
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总编制15名,其中行政编制9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3名,其他事业编制1名,工勤编制2名。在职人员总数16人(领导干部超编),其中行政人员1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3人,其他事业人员1人,工勤人员2人;退休人员10人。固定资产总额13.60万元。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部门预算仅包括本级预算。
主要职能职责如下:
(一)外事工作
1.贯彻执行党的国家对外方针政策和涉外法律法规以及省、市关于外事工作的指示和决定,并监督检查全市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贯彻执行情况;围绕全市现代化建设和对外开放的总体要求进行外事调查研究,为市委、市政府的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
2. 拟定全市外事工作的政策规定,制定外事工作规划以及有关外事政策的具体措施和办法;牵头协调本市的重大涉外活动;审核全市各部门、各单位报请市委或市政府审批的外事文件;办理来访外国人的签证函电及其他领事业务。
3.归口管理全市因公出国(境)工作,按照授权和管理权限,负责相关事宜的审核报批及证件管理。
4.负责组织接待来本市访问的国家、党宾和其他重要外宾;统筹安排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领导的外事活动。
5.负责管理和协调全市外国友好城市以及其他结好单位的对外交往活动,办理对外结好的报批事宜;负责与外国有关领事机构的业务联系和交往事宜。
6.牵头协调相关部门管理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广活动和市内民间组织涉外活动工作,参与处理中国公民在国外及外国人在广涉案事宜,参与处理全市重大涉外案件和涉外应急事件。
7.承担全市涉港澳事务,统筹协调管理与港澳合作交往事宜;承办全市涉港澳的报批事宜;参与处理涉港澳应急事件;负责港澳特区政府官员和有关人员公务来广的报批、接待工作。
8.指导、协调有关部门管理外国专家、三资企业外方人员的工作;处理或协调有关单位处理涉及外国人管理工作的重要事项。
9.负责来本市采访的外国记者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全市外事系统对外宣传工作,负责外事信息工作,审核重要的外事新闻报道,会审重要的涉外稿件。
10.指导、服务全市对外交往和涉外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外事系统对外干事干部和涉外人员进行对外政策、外事纪律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提出违反外事纪律及保密制度的处理建议。
(二)侨务工作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侨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监督检查贯彻执行情况。
2.调查研究国内外侨情和侨务工作情况,开展侨情和侨资企业普查,向市委、市政府提供侨务信息和工作建议;起草有关侨务工作的政策规定;制定本市侨务工作的发展规划。
3.负责全市侨务工作,统筹、协调市级部门和社会团体的涉侨工作;指导县区侨务工作。
4.开展归侨侨眷工作,依法保护归侨侨眷和华侨华人在市内的合法权益;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处置涉侨突发事件,组织涉侨捐赠监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归侨、侨眷代表人士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代表人士的人事安排工作,联系指导市内涉侨社团工作。
5.在中央、省委和市委对侨工作的方针指导下,通过侨务渠道开展对侨工作。
6.按照市委、执政府要求,组织开展重大涉侨经济、科技、文化合作与交流工作。
7.调查研究引进侨资、侨智的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开展引进华侨华人资金、技术、人才工作,为市内侨资企业服务,协调涉侨经济投诉工作。
(三)负责外事侨务、投资促进、工商联合、贸易促进、对台合作等五个对外交流平台,九广合作、浙广合作等两个对外合作平台实施大开放大合作发展战略的统筹协调工作。
(四)承担市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五)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六)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预算情况说明
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269.74万元,较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280.06万元减少3.68%;2019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280.06万元,较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278.57万元减少3.68%。变动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按统一标准压减。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269.74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68.3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支出49.1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
部门专项项目预算52.24万元(明细项目见附表)。
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2018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计划;公务接待费预算5万元,与2018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与2018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
三、其他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49.11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2019年无50万元以上重点项目。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2019年无公务用车,无单价50万元以上设备。
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5.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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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外侨办2019年预算公开.xls
市外侨办2019年预算绩效.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