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龙白云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公示
重龙-白云山风景名胜区于1993年经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函[1993]57号)批准为第三批省级风景名胜区。
为加强全省风景名胜区的依法保护和利用,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2017年6月下发《关于加快完成规划编制报批和报送风景名胜区相关建设情况的通知》(川建景园发[2017]417号文),对全省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编制情况进行了梳理,要求目前全省未编制、正在编制、已评审未报批的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加快编制进度,需要建设的区域尽快编制详细规划。
在此大背景下,资中县人民政府于2017年委托四川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了《重龙白云山风景名胜区范围专题研究》(简称《研究》)。该《研究》对重龙-白云山风景区边界范围、板块设置等内容进行了充分的专题论证。同时委托中鼎世纪城市规划有限公司在上述《研究》基础上开展《重龙-白云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简称《规划》)的编制工作。该《规划》于2018年9月29日通过了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的专家评审会。
根据《四川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现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10月8日-2018年11月8日。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的形式向我局提出,逾期未提出,视为无意见 。
王 慧 139****4583
1. 风景区范围界
重龙景片控制在6.5平方公里,白云山景片控制在56平方公里,合计62.5平方公里。
? 重龙景片:东、南至唐明渡;西至西岩;北至喻培伦读书处。
? 白云山景片:东至双河镇新桥镇的村道、双河镇金峰寺村;南至宋家镇甘家寺村、大湾村;西至资中县和威远县的交界处;北至新桥镇龙桥村。
2. 风景区性质
风景区(白云山景片)以山、水、林、岩为典型景观代表,(重龙景片)以宗教文化为文化内涵,体现为丘陵森林、山峰、水景和名胜古迹景观于一体的特征,以观赏休闲、生态保育、康养度假、宗教文化体验为职能,是山岳+宗教文化型省级风景名胜区。
3. 风景区景源
自然景观方面主要集中在白云山景片,以山、水、林、岩为胜,体现为大坪山、白云山108峰、白云峡、上千亩的原始针叶林、百年银杏香樟,极具欣赏、科学、游憩价值。人文景观方面主要集中在重龙景片,以庙、寺为主,永庆寺、寿音阁、重龙阁、文命诞敷木牌楼、北岩摩岩造像、西岩摩岩造像、罗汉堂、天王殿、大雄殿等名胜古迹颇多。
类别 | 一级景点(个) | 二级景点(个) | 三级景点(个) | 四级景点(个) | 合计(个) |
自然景点 | 2 | 5 | 13 | 20 | 40 |
人文景点 | 1 | 10 | 15 | 21 | 46 |
合计 | 3 | 15 | 28 | 41 | 87 |
4. 保护分区
4.1白云山景片
(1)一级保护区(核心景区严格禁止建设范围)
a) 范围:将风景区自然资源最集中、资源价值最高、聚集密度最大、原始程度最突出、人迹最罕见的区域以及资源周边必不可少的环境区域纳入一级保护区。本区域共划分为两块,其中白云山区域面积约7.43平方公里,以森林、峰丛、穹窿地貌资源为主,具有很高的生态保护、科学研究价值,北到清水堰,西到狮子沟沟谷,南到杉树水库村道,西南到资中县生态保护红线边界,东到白云沟沟谷。白云湖区域面积约5.69平方公里,以饮用水源和森林、峰丛资源为主,具有很高的水域涵养、科学研究价值,北到白云湖大坝,西以白云湖水面为界,南至莲花寨,东至玉河沟沟谷。合计面积共13.12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23.39%。
b) 保护对象:风景区内的核心资源白云山森林峰丛、穹窿地貌和饮用水水源地。
(2)二级保护区(严格限制建设范围)
a) 范围:将风景资源相对较少的区域以及风景区内资源环境重要的组成和游览的区域作为二级保护区。主要集中在杉树坳和灯树坝区域,该区域主要散落一些人文景点,有较高的游览和研究价值。北到牌坊沟水库,西抵资中县县界,南到白云寺村道,东到风景名胜区边界。面积22.58平方千米,占风景区面积的40.32%。
b) 保护对象:保护风景区内价值一般的风景资源,以及资源所在的空间环境。
(3)三级保护区(控制建设范围)
a) 范围:将二级保护区与风景区边界之间的区域作为三级保护区。主要包括南、北两个区域,该区域是传统的川南丘陵,散居着众多的村庄,生产生活社会活动突出,有着丰富的农耕资源。其中北面面积约3.98平方公里,南面面积约16.32平方公里,合计总面积20.3平方千米,占风景区总面积的36.25%。
b) 保护对象:风景区部分景观资源及自然生态环境、生产生活活动突出的区域。
4.2重龙景片
(1)一级保护区(核心景区严格禁止建设范围)
a) 范围:将风景区宗教遗迹资源最集中、资源价值最高并结合文物保护边界要求的区域以及资源周边必不可少的环境区域纳入一级保护区。分为两块区域。一是重龙山山顶区域,该区域聚集了大量的宗教遗迹,且具有相当高的文化研究价值,面积0.16平方公里,东南至上山石梯道,西南至重龙山围墙,北至石厂和古北岩上路道外沿线,东北至君子泉岩顶路道外沿线、护法祠基脚外沿线。二是御河沟西岩造像,该造像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造像边缘外延50米为一级保护区,东至岩边向山顶延伸70米,南至造像南端向南延伸70米,西至岩边向山顶延伸70米,北至造像北端向南延伸70米,面积约0.008平方公里。合计共面积0.17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2.62%。
b) 保护对象:风景区内的核心资源重龙山宗教胜迹资源、御河沟西岩造像。
a) 范围:将风景区资源相对较少的区域以及风景区内资源环境重要的组成和游览的区域作为二级保护区。主要集中在重龙山半山林地区域、御河沟西岸造像边缘50米-100米间区域、大佛岩、东皋寺,该区域主要散落了一些人文景点。面积分别为0.34平方千米、0.03平方千米、0.03平方千米、0.07平方千米。合计共0.47平方公里,占风景区面积的7.23%。
b) 保护对象:保护风景区内价值一般的风景资源,以及资源所在的空间环境。
(3)三级保护区(控制建设范围)
a) 范围:将二级保护区与风景区边界之间的区域作为三级保护区。该区域居民生活活动频繁,且紧邻城市开发区。主要位于东皋寺、御河沟,面积分别为1.83平方千米、4.03平方千米。共计5.86平方公里,占风景区总面积的90.15%。
b) 保护对象:风景区部分景观资源及自然生态环境。
***:《重龙-白云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图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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