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期9月28日义务保洁督查
第十七期
大英县人民政府督查室 2014年9月29日
关于迎国庆城市环境卫生大整治行动的
通 报
为喜迎国庆、营造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县委、县政府决定,2014年9月28日上午,全县集中开展一次城市环境卫生大整治活动,县政府督查室会同县治理办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现场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从检查的情况来看,全县环境治理活动氛围浓厚,行动迅速有序,治理情况总体较好。绝大多数单位能够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单位主要领导亲自带队,干部职工全员参与责任街区的义务保洁活动,清扫保洁效果明显,街区停车秩序得到规范。特别是县政协、县纪委、县委宣传部、县人武部、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公安局、县总工会、县司法局、县政务服务中心、县文广局、县财政局、县妇联、县医保局、县规划局、县商务局、县科技局、县委党校、县教育局、县环保局、县招商局、县执法局、县公用事业局、县铁建办、县质监局、县人口计生局、县林业局、县供销社、县水务局、县国土局、县城西社区管委会等31个单位主要负责人带头参与义务保洁活动,为全县干部职工作出了表率。
但从活动开展来看,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单位领导参与不够,县工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畜牧局单位领导没有亲自带头参与清扫保洁行动。二是一些单位主要负责人因公、因病没有参加清扫保洁行动,县发展改革局、县信访局、县人社局等28个单位主要负责人因公没有亲自参加保洁行动,县统计局主要负责人因病没有参加。三是多数单位文明劝导不落实,各单位都安排了文明劝导人员,配戴了袖标等标志,但一些单位劝导人员未认真履行劝导职责,对眼前的各种现象不发现、不制止、不劝阻。
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在春节前各单位要坚持每半月集中到责任街区开展一次环境卫生大扫除和文明劝导活动,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城市环境和秩序,届时县政府督查室、县治理办将加强专项督查。
送:县委、县人大、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
武部。
发:各镇乡,县级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