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天区司法局三结合推进法治宣传
法治宣传与矛盾化解结合。坚持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过程变为群众学法的过程,引领群众依法解决问题,使双方当事人在接受调解中学法、懂法、守法,积极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促进群众通过实际学法。同时依托专题法治讲座、集中宣传等契机,组织基层人民调解员学习常见矛盾纠纷涉及法律法规,研究分析典型案例,切实增强依法化解矛盾实战能力。
法治宣传与公正司法相结合。“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到位,各职能部门把普法工作融入到执法司法办案的全过程、各环节,把每一次办案活动转化为生动的普法实践,努力做到办理一件案件、教育一片群众,推动执法对象依法办事、相关群众享受实惠。充分发挥网站、微信公众号、QQ群等载体的作用,开展案例评述、法规解读、政策传递、法律答疑等活动,做好警示教育。
法治宣传与重要活动相结合。抓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将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民法典》《宪法》等法规政策及维权知识作为普法教育的重点内容,为群众提供精准普法服务。抓实“一月一主题”法治宣传,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6·5世界环境日”等契机,深入企业、乡村、机关、校园、社区等地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深化法治宣讲、法律服务,为全民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