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安排部署2015年四项专项整治暨推动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
7月3日,我县召开2015年“四项专项整治”暨推动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题大会。县委常委、纪委书记陆续中,副县级干部、县人社局局长张志华出席会议。各乡镇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乡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以及纪委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陆续中指出,深入开展2015年“四项专项整治”以及推动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是中纪委、省市委、省市纪委在综合分析当前新的反腐形势下提出的,是应对当前反腐新形势提出的具体要求,是巩固和深化作风建设成果的重要保障,是回应人民群众所思所盼的具体行动,是营造良好政治生态、迎接省委巡视工作的迫切需要,全县各级各部门务必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党委和纪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陆续中要求,全县上下要切实把握开展2015年“四项专项整治”以及推动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的工作要求,按照责任要上肩、重点要突出、推进要有序、问责要从严的要求,深入开展机关内部食堂、培训中心违规公款消费问题专项整治、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问题专项整治、财务票据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党员干部带彩娱乐问题专项整治、涉农资金管理方面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县、乡政务服务方面“四风”问题专项治理、农村基层“小官巨腐”问题专项治理,以严格的标准、严厉的措施、严明的纪律,全力推进、务求实效。要以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对有关政策规定的宣传和解读,坚决避免“不懂规而违规”“不知法而犯法”的现象发生。对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失职渎职,不认真、不负责,推诿扯皮、等待观望、态度消极、简单应付,突出问题隐瞒不报、违纪违法案件不查、整改措施落实不力的地方和单位,要进行约谈或实地督办。对组织领导不力、督促检查不力、查处问责不力,导致“四风”问题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的,要严肃追究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责任。要注重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加强分析研究,从源头上加强防范,堵塞制度上的漏洞,把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固化为制度成果,以切实可行的制度机制把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巩固下来。
会上,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万焱元领学了全省《关于开展2015年“四项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和《关于2015年推动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的工作意见》。县人社局、但店镇作了表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