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巡查试点工作先行先试
我县作为湖北省7个巡查试点单位中唯一的县级试点,县委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此次试点工作既是巡视工作在基层的延伸和拓展,更是巡视工作在基层的具体化,是解决基层发生在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破冰之举,意义深远。
面对省委的重托,县委高度重视,早起步、快行动。5月上旬全面完成机构组建,出台了巡查工作实施细则和工作流程,建立了巡查组长和组员库,并对其成员进行了专题业务培训。5月22日,在全省7个试点单位中率先召开动员大会,省委巡视办副主任朱纪平和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卢雪梅出席会议,正式拉开巡查试点工作帷幕。5月23日,第一轮巡查工作实施方案出炉,确定杜皮乡、县工商局、县国税局作为第一轮巡查试点单位,县委第一、二、三巡查组已于6月2日正式进驻被巡查单位。
“对重大问题应该发现而没有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没有如实报告就是渎职”,这是县委巡查工作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格局中的职责定位。巡查试点工作虽然没有固定的模式,但有着明确的目标: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为做好巡查试点工作,县委巡查组坚持“七不原则”:一是不影响被巡查单位的正常工作。巡查组单独设立办公地点,让被巡查乡镇和部门能正常履行职能职责;二是不增加被巡查乡镇和部门的经济负担。县委县政府划拨专项资金,保障巡查工作顺利开展;三是不与被巡查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亲密接触。通过保持距确保巡查工作的独立性和严肃性,让巡查工作不越位、不错位;四是不让巡查组工作人员有后顾之忧。县委统筹协调安排,抽调精兵强将,巡查期间一律与原单位脱钩,集中精力做好巡查工作;五是不随意减少巡查步骤和程序。巡查组要通过过程控制,发现问题,寻求突破;六是不得利用巡查工作之便谋取私利或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巡查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巡查工作纪律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组织和社会监督;七是不让巡查发现的线索反馈流于形式。巡查办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归口管理原则将线索信息移交,形成限期反馈制度,以“事事有回应”取信于民。
今年,我县巡查试点工作先行先试,将主要按照“合理布局、谋划方案、加强指导、搞好总结”四个主要环节进行,旨在探索创新基层党内监督方式,努力形成团风特色的巡查工作经验,为全省巡查工作全面开展探索路子、积累经验、提供示范。
据悉,作为全省首个召开动员大会的试点单位,省委巡查办副主任朱纪平高度评价了团风巡查试点前期准备工作,多家媒体对我县巡查试点工作进行了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