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县公安局关于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的通告
为进一步提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和汽车驾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减轻交通事故后果、减少交通事故人员伤亡,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红安县公安局决定自5月21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现就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应规范佩戴安全头盔,汽车驾乘人员应规范使用安全带。
二、公安机关将坚持劝导提示与执法查纠相结合、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督促骑乘、驾乘人员规范佩戴安全头盔和使用安全带。
三、自2020年6月1日起,对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骑乘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公安交管部门将采取现场查处与电子警察抓拍相结合的方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予以处罚。
四、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和全县党员干部要带头遵守相关规定,积极发挥示范引导作用。
五、整治行动期间,对不听劝导、抗拒阻碍执法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处理。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共同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红安县公安局
2020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