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县政府召开先照后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联系工作会
为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5月11日,红安县人民政府在一号会议室召开先照后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联系工作会,县政府副县长王映辉出席并作***,51家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及信息录入联络员参加了会议。
本次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部门协同监管责任,全力推广好、运用好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会议学习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并对信用信息交换平台应用工作进行了部署。
副县长王映辉在会议上作***:
一、深化认识,增强信心。一是事中事后监管制度框架基本确立。县政府出台了《县人民政府“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2017〕10号),明确了事中事后监管的总体要求、制度框架和具体措施,为全县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指明了方向和路径。二是信用监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坚持“放管服”结合,在放活的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各部门主动落实“双公示”、“双告知”、“双随机”、“双归集”等监管机制,全面推行经营异常名录、严重失信企业名单制度,探索建立以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为核心、以投诉举报为补充的新型市场监管方式。这一系列措施,将过去高门槛、严准入的监管制度转向了低门槛、宽准入、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宽进严管”新机制,在管好的基础上给企业更大的发展空间,催生了一些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三是多部门协同监管的局面正在形成。各部门主动服务,在行政审批改革、企业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等方面加强配合,事中事后监管工作逐步加强,涉企数据互联互通机制和定期交换机制正在建立,“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监管格局正在形成。
二、突出重点,明确要求。开展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核心就是推广应用部门协同监管平台。为全力做好推广应用部门协同监管平台,确保今年底前涉企信息归集部门覆盖率不低于70%。
王映辉强调:下一步,我们要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要加快平台推广运用。各单位要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依托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和联席会议制度,加快推动政府部门探索开展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工作,做到三个全覆盖(政府部门监管平台使用全覆盖、推广全覆盖、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全覆盖)。要加大对各类市场主体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信息等的归集整合力度,不断扩大部门间信息互联共享范围,为建设“一张网”奠定坚实基础。
二要全面履行公示职责。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制度,是我们的共同责任。工商部门既要公示企业注册登记和备案信息、动产抵押登记信息、股权出质登记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等,还要督促市场主体履行信息公示义务。各部门要根据权责分工,履行各自义务。要按照“谁产生、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及时归集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行政许可准予、变更、延续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等,并提供给有关部门共享,同时要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负责。
三要实时推动归集共享。要依托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建立工商部门、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及其他部门之间的信息实时传递和无障碍交换,最终把各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协同监管、联合惩戒等信息统一归集到相对应的市场主体名下,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实现市场主体信息的“双归集”,建好“全县一张网”,对接“全国一张网”,不断提高信息归集公示全面性、及时性、完整性。要通过构建双向告知机制、数据比对机制,把握监管风险点,将证照衔接、监管联动、执法协作等方面的制度措施有机贯通,支撑事中事后监管。
四要抓好宣传培训。企业信用信息监管建设事关广大市场主体的切身利益。各部门要切实加大宣传力度,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平台的知晓度和使用度,为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提供企业信用信息服务,发挥公示系统“一网归集、双向服务”作用,扩大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和部门协同监管平台的影响力和权威性。同时要加大培训力度,加强对市场主体法律法规知识的更新培训,教育引导市场主体更加重视企业信用信息体系建设,自觉运用法律法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要让广大的工作人员迅速掌握和运用平台,增进服务本领,切实为市场主体创新创业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加强领导,夯实监管基础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是大家的共同职责,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迎难而上、狠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建立了全县“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联席会议制度,由我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县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县工商局主要负责人为副召集人,各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协调解决部门沟通联系、协作配合、信息共享、联动响应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亲自部署,确定责任领导和联络员,组成工作专班,统筹协调本部门企业信息公示工作,统一对内对外负责。县工商局要按照县级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要求,健全政府领导、工商牵头、部门配合的工作协调机制,为加强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和共享提供有力组织保障。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按照事中事后监管有关规定,强化工作举措,切实解决宽进容易严管难、办照容易办证难问题。
二是加强协调配合。各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协作意识和大局意识,克服本位观念,牢固树立全县“一盘棋”思想,努力形成工作合力。工商部门要做好牵头工作,要主动牵头,善于牵头,积极与其他部门对接,完善部门企业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各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切实保障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的人员、资金和技术需求。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定期通报各部门运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归集公示情况,各部门在本系统内部也要定期通报。
三是加强宣传引导。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各种途径、采取多种形式宣传事中事后监管各部门职责、措施、工作进展情况和成效,鼓励和引导全社会参与,形成理解、关心、支持改革的良好氛围和舆论监督环境。
四是加强督查问责。要加强对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落实的***督办检查,对配合不力、相互推诿,造成工作延误或不良后果的要严肃追责问责。县政府督查室、审计部门要加强对政策落实情况的督查考核和***审计,对改革推进不力、不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等问题,加大履职问责和许可项目审计力度,依法依纪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确保改革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王映辉最后强调:在千帆竞发、百舸争流的改革进程中,我们等不起、慢不起。希望各成员单位,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信用信息交换平台应用为新的起点,坚定信心,主动作为,协调联动,开拓创新,狠抓落实,扎实推进事中事后监管各项工作,努力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更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为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