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2021年财政衔接乡村振兴统筹整合项目资金调整方案
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现对《浠水县2021年中央、省级提前批及第二批衔接乡村振兴资金项目安排方案》的通知(浠乡振发〔2021〕1号)按照“以支定收、按需整合、收支平衡”的原则,合理确定我县2021年中央、省、市、县四级财政衔接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的额度,全县需统筹整合财政衔接资金共计33256.955万元。具体调整如下:
(一)中央衔接资金:***11万元
1.巩固脱贫攻坚到户奖补362.1339万元。年初预算资金672万元对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自主发展种植、养殖给予每户不超过1000元的补助。我县落实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自主发展种植、养殖补助362.1339万元,拟调减预算309.8661万元。
2.衔接乡村振兴项目3675万元。年初预算资金4075万元对全县重点产业园区、扶贫车间、产业基地、“410、四特优”产业扶持,基础设施五个方面项目进行扶持。因年初项目安排不精准,拟调减预算400万元。
3.扶贫小额贷款贴息资金。年初预算资金150万元,对全县脱贫户扶贫小额贷款进行贴息。小额扶贫贷款是按季度贴息,为防止逾期,本年度扶贫小额贷款贴息资金从县本级统筹资金中列支,拟调减预算150万元。
4.雨露计划资金900万元。年初预算资金781万元,对全县脱贫户子女就读中职、高职、按3000元/人/年的标准补助。已拨付春季雨露计划资金435.9万元,通过乡镇上报秋季雨露计划需467万元,拟调增预算109万元。
5.新型经营主体产业发展贷款贴息126.48万元。年初预算129万元。按照农业农村局上报需要贴息资金126.48万元,拟调减预算2.52万元。
通过调整中央衔接资金预算,根据《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要求,拟将743.3861调整用于产业发展类项目。
(二)省级衔接资金:12708万元。因省级衔接资金到帐时间不同步,所以年初未纳入安排方案,现调整如下:
1.发改局衔接资金1000万元 。根据《关于下达2021年省预算内基建投资预算》的通知(鄂财建发﹝2021﹞8号)下达我县1000万元,该项目由县发改局负责实施。拟新增预算1000万元。
2.民政局衔接资金4070万元。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省级民政一般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鄂财社发﹝2021﹞5号)下达我县4070万元,该项目由县民政局负责实施。拟新增预算4070万元。
3.交通局衔接资金3135万元。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省级交通运输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第一批)的通知(鄂财建发﹝2021﹞24号)下达我县3135万元,该项目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实施。拟新增预算3135万元。
4.财政局衔接资金4266万元。根据《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鄂财农村发﹝2021﹞9号)及《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鄂财农村发﹝2020﹞13号、鄂财农村发﹝2021﹞15号)下达我县4266万元,该项目由县财政局负责实施。拟新增预算4266万元。
通过调增省级衔接资金预算,拟将4个项目合计12471万元纳入年度财政衔接资金统筹整合方案。
(三)市级衔接资金:637.955万元
1.市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230万元。根据《关于拨付2021年度市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黄乡振发﹝2021﹞2号)下达我县230万元,我县已按照上级项目管理规定安排到项目,并报市级备案。由于资金下拨在9月底,拟调增预算230万元。
2.农业农村局衔接资金407.955万元。根据《关于拨付2021年度市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第三批)补助资金》的通知(黄乡振发﹝2021﹞5号)下达我县407.955万元,该项目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实施。由于资金下拨在10月底,拟调增预算407.955万元。
通过调增市级衔接资金预算,拟将2个项目合计637.955万元纳入年度财政衔接资金统筹整合方案。
(四)县级衔接资金13500万元。因年初县级配套衔接资金未同步,所以年初未纳入安排方案,现调整如下:
1.家庭财产保险资助90.393万元。2021年度家庭财产保险资助90.393万元,拟新增预算90.393万元。 2.人身意外伤害保险135.9881万元。2021年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135.9881万元,拟新增预算135.9881万元。 3.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费2100万元。2021年度大病补充医疗保险2100万元,拟新增预算2100万元。
4.基本医疗参保缴费补助1837.1112万元。2021年度基本医疗参保缴费1837.1112万元,拟新增预算1837.1112万元。 5.丧失劳动能力残疾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372.672万元。2021年度丧失劳动能力残疾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372.672万元,拟新增预算372.672万元。
6.防贫救助保险636.161万元。2021年度防贫救助保险636.161万元,拟新增预算636.161万元。
7.易返贫致贫人口养老保险19.92万元。2021年度易返贫致贫人口养老保险19.92万元,拟新增预算19.92万元。
8.扶贫小额贷款贴息81万元。2021年度扶贫小额贷款贴息81万元,拟新增预算81万元。
9.交通局衔接资金6000万元。2021年度县财政局将交通局6000万元资金纳入全县财政衔接资金范围,拟新增预算6000万元。
通过调增县级配套衔接资金预算,拟将9个项目合计11273.2453万元纳入年度财政衔接资金统筹整合方案。根据《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要求,拟将2226.7547万元调整用于产业基地辅助设施、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宣传、产业发展补短板、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
***:2021年衔接乡村振兴资金分配表.xlsx
浠水县乡村振兴局
2021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