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贯彻落实第一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情况公示
按照省市关于督察整改销号工作的要求,现将第一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序号12)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具体问题
反馈问题12:国控浠水县兰溪大桥断面由于水体污染未能实现稳定达标,兰溪大桥断面2020年1月总磷、总氮有超标现象。
二、整改目标
浠水河流域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国控兰溪大桥断面水质稳定达标,按年度完成省市水质目标任务。
三、整改措施
1.提高浠水河流域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在浠水河流域居民较集中的村庄建设小型居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推进浠水河入河支流麻桥港生态修复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建设,改善入河支流水质;密切关注浠水河生态流量,适时进行生态补水,确保流域生态基流。
2.严格落实河长制责任,加强浠水河干支流常态化管护,对淤塞河段进行清淤,确保浠水河干支流无乱占、乱堆、乱采、乱建,两边河岸及水面无漂浮垃圾,生活污水无直排入河现象。
3.巩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成果,对支流500米范围内已关停的畜禽养殖企业进行定期巡查,严防复养反弹,对达标改造的畜禽养殖企业加强监管,严禁畜禽养殖废水排入浠水河;推进浠水河流域化肥、农药减量增效专项整治,减少农业面源污染。
四、整改完成情况
1.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兰溪大桥国控断面水质提升工作,多次进行现场调研并召开现场督办会议,浠水河流域国控断面水环境质量稳步提升,2020年度兰溪大桥国控断面水质类别达到考核目标要求的地表水三类水质标准,2021年度1-10月水质优于考核目标一个等级,达到地表水二类水质标准。
2.多措并举持续推进浠水河流域兰溪大桥国控断面综合治理,大力推进浠水河及支流污染防治生态修复项目,提高浠水河流域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完成流域居民较集中11个村的14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基本完成浠水河入河支流麻桥港生态修复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建设,完成生态清淤约1400m3、完成生态护坡约11000m2;密切关注浠水河生态流量,协商浠水河上游白莲河水库对浠水河流域进行生态补水,确保浠水河流域生态基流;不断完善河长制组织体系,沿河镇、村对干支流落实常态化管护保洁,经常性开展周末湖河行动,清理岸线及水面垃圾,强化空间管控,干流及12条重要支流完成划界工作,拆除历史乱占乱建2处共300平方米,交办部级暗访反馈问题3处,浠水干流沿线重要点位设立视频监控机位16个,加强沿河采砂站点管理,落实汛期船舶锚固及砂堆平整措施,确保渡汛安全;巩固治理成果,落实浠水河流域500米范围内完成分类治理畜禽养殖场的日常监管,严防复养反弹;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实施有机肥替代化肥,2020年全县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100万亩次,推广生物有机肥等高效新型肥料应用30万亩,申报中央资金8000万元,开展2021-2022年长江流域(浠水)面源污染综合整治项目,大力控制农业面源污染。
3.坚持水质监测常态化,强化监测布局,围绕浠水河流域兰溪国控断面,设置浠水河流域监测点位62个,定期开展水质监测,共印发通报20期,下达相关督办交办函80份,对水域环境质量改善不明显的责任乡镇及部门由县政府组织通报约谈,制定考核问责办法,督促责任单位大力推进水域环境治理,确保浠水河水环境质量逐步改善,兰溪大桥国控断面稳定达标。
五、下一步工作措施
反馈意见已完成整改,达到整改目标。
下一步将继续加大项目谋划力度,紧盯项目申报,争取中央省级水污染防治资金,强化水生态修复项目建设;继续推进清流行动。巩固前两年清流行动治理成果,统筹协调流域乡镇及相关部门,持续推进浠水河干支流畜禽养殖清理,及时清理干支流生活垃圾及淤塞河段的淤泥,确保断面稳定达标。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2021年11月30日-2021年12月6日,共7天)向黄冈市生态环境局浠水县分局反映。
联系电话:0713-4240900
黄冈市生态环境局浠水县分局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