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浠水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浠水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安排情况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七、部门收入预算安排情况
八、部门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浠水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表1.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表2.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2019年收入预算总表
表3.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2019年支出预算总表
表4.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5.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6.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201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7. 浠水县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表8.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2019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浠水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政务服务、行政审批、电子政务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提出推进全县政务服务发展创新工作;组织制定全县政务服务工作标准和相关管理制度;指导县直各部门和各乡镇(区、处)政务服务的业务工作。
2、牵头负责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的统筹谋划、综合协调、指导督办,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和便民化。研究提出全县推进政务服务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和建议;对全县行政审批服务进行考核监督,对县政府各部门办理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工作实施统一管理;负责牵头组织各部门开展行政审批流程、服务优化的实施工作,组织进驻部门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规范、高效、优质的行政审批服务,组织、协调和督办涉及跨部门的审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清理。
3、对进驻部门及进驻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组织建设、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定和监督实施县政务服务大厅的各项管理制度、服务标准和服务规范,协调县政务服务大厅各部门之间、办事窗口与派驻部门之间的工作;会同县纪检监察部门对进驻部门行政效能进行监督检查;受理对本级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投诉,并及时向投诉人反馈调查、处理情况。
4、贯彻执行省、市有关“12345”政府服务热线建设、管理的总体部署,牵头负责全县“12345”政府服务热线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热线电话受理、转办、督办和综合协调指导工作。
5、负责研究拟订全县信息化建设、信息基础设施、大数据应用和产业发展战略、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评价体系并组织实施;负责统筹数据资源建设、管理,促进大数据政用、民用、商用等;负责“全省一张网”平台与各单位系统的对接互联互通及日常维护和运行管理工作;指导和管理县直各部门和各乡镇(区、处)电子政务服务建设。
6、负责全县公共资源交易的综合监督管理,依法对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及交易范围、交易方式、交易组织形式实施监督管理,受理投诉举报并依法处理;依法开展对公共资源交易合同履约行为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指导乡镇(区、处)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工作。
7、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电子政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拟定和发布我县电子政务工作规范性文件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电子政务建设推进、管理、监督和指导。根据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拟定电子政务发展战略,编制电子政务中长期规划、专项计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电子政务工程建设的统筹规划、方案审查、过程管理和竣工验收。负责全县大数据中心的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负责组织全县电子政务内、外网的建设、管理和维护;负责与各级电子政务网络的联网互通。负责指导、协调、推进、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编制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对县政府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指导、协调和督促县直各部门和各乡镇(区、处)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事宜。负责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规划、建设、管理,承担政府网站的运行管理和信息发布工作。
8、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浠水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是政府工作部门,是全额拔款的行政单位。
三、部门人员构成
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内设科室机构及人员编制待定。原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总人数12人(不包括聘请人员2人),在职11人,退休1人,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二级单位负责人1名,正副股级职数2名。
第二部分 浠水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56.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0.48万元,项目支出45.8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6.29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110.4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项目支出45.8万元(含延续性项目45.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88.1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2、日常公用支出13.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1万元、印刷费1万元、邮电费0.7万元、取暖费0.2万元,差旅费3万元、维修(护)费1.25万元、会议费3.5万元、培训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工会经费0.5万元、福利费0.55万元。
3、不可预见项目支出9.1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安排情况
2019年浠水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与上年0.5万元持平。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公务支出,确保“三公”经费预算规模只减不增。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2019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规定,浠水县政服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浠水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
支出包括:基本支出、项目支出。
2019年浠水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财务收支总预算较2018年财务收支总预算减少6.65万元,收支总预算较上年发生增减变动的原因主要是投诉中心专项费用划转到县纪委所致。
七、部门收入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部门收入预算156.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6.29万元,占100%。
八、部门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部门支出预算156.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0.48万元,占70.70%;项目支出45.8万元,占29.30%。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浠水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安排机关行政运行经费13.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1万元、印刷费1万元、邮电费0.7万元、取暖费0.2万元,差旅费3万元、维修(护)费1.25万元、会议费3.5万元、培训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工会经费0.5万元、福利费0.55万元。
2、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根据浠水县政府采购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2019年工作的需要,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为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政府采购预算2万元,主要是办公用品及电脑耗材等。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浠水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办公用房系浠水县电信局租用房,除了所购置的办公设备外,无其他固定资产。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部门项目绩效目标实现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6.2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财政拨款0万元。
2019年,浠水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根据设立的绩效目标,认真抓好整体绩效评价工作。项目立项程序完整、规范,绩效目标明确,预算编制合理。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办公用房租金、服务器托管、水电费等,运用合理的评价方法,对预算资金支出经济性、效率性和可持续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强化资金管理等制度建设,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绩效指标体系建设逐渐丰富和完善。
第三部分 浠水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表1.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表2.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2019年收入预算总表
表3.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2019年支出预算总表
表4.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5.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6.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201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7. 浠水县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表8.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2019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类)(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总表.xlsx
浠水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