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贯彻落实省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公示序号51
根据《浠水县贯彻落实省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浠办文〔2019〕5号)的要求,黄冈市生态环境局浠水县分局和县发改局积极承担整改任务,协同配合,共同开展整改,现将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具体问题
反馈问题:要以水环境保护为着力点,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双十”(十大标志性战役、十大战略举措)战略等工作部署,严守资源消耗上线、环境质量底线、生态保护红线,统筹规划沿江岸线资源,严格准入标准,优化产业布局,推动浠水进一步实现绿色发展。要统筹推进水、气、土污染防治,突出城乡污水、垃圾污染防治、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兼顾扬尘治理、固体废物监管,决不失守一个阵地。坚决遏制围网围栏养鱼、矿山无序开采、畜禽养殖等突出污染问题,狠抓重点区域的工业企业污染整治和固体废物管理。要不断加大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快推进全县河湖流域和湿地保护区生态治理和修复,加强重点流域环境监管,以众多支流的环境改善推进长江浠水段水环境质量的不断提升。
二、整改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压实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部门责任,督促各责任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联动配合,切实改善水环境质量,坚决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三、整改措施
1.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双十”战略部署,组建十大标志性战役、十大战略举措指挥部和工作专班,制订出台相关文件方案。
2.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我县实施方案,全面落实长江大保护“九大行动”、“双十战略”、“四个三”重大生态工程、八大整治攻坚行动等工作部署,强化清单管理,加大污染治理力度,坚决打好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切实改善环境质量。
3.加强联合执法、跨区域合作执法,开展定期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水环境行为,切实提升环保执法的公信力和威慑力。
4.各指挥部和工作专班充分发挥作用、履职尽责,建立健全常态化推进落实机制,推动生态环保各专项部署落实。
四、整改完成情况
1、明确了由黄冈市生态环境局浠水县分局牵头十大标志性战役、县发改局牵头十大战略性举措的责任机制,成立了相应的工作专班,建立了成熟的推进体系,目前了“双十”工程稳步推进,都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2、我县已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环境方面,我县三个国控断面(白莲河库坝上断面、浠水河兰溪大桥断面、巴河镇河口断面)水质均达到Ⅲ类标准,达标率100%。白莲河县级饮用水源地水质,综合评定为Ⅱ类,达标率100%;空气方面,我县2020年空气优良天数比例为88.1%(市定目标不低于76.2%),较去年同期提高17.5个百分点;PM2.5(细颗粒物)平均浓度为33微克/立方米(市定目标不高于41),较去年同期下降17.5个百分点;PM10(可吸入颗粒物)平均浓度52微克/立方米(市定目标不高于67),较去年同期下降20个百分点。
3、通过开展“雷霆行动”,组建专班对违法排污企业进行整顿,出动环境监察人员630多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00套,下达专项限期整改通知42份,环境监察意见书39份,目前所有违法排污企业都已处理完毕。
4、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雷霆行动”办公室、“四个三”重大生态工程领导小组等指挥部和工作专班依法履职,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各项环保工作部署,切实改善浠水县生态环境。
五、下一步工作措施
反馈意见已完成整改,达到整改目标。下一步将按照省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整改要求,坚持做好整改,确保长期坚持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2020年12月15日-2020年12月22日,共7天)向黄冈市生态环境局浠水县分局、浠水县发改局反映。
联系电话:0713-4253598 0713-4290326
浠水县发改局 黄冈市生态环境局浠水县分局
2020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