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0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第三部分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安排情况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共资源交易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为进场交易的工程建设、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土地招拍挂、矿业权出让以及其它公共资源交易提供场所及相关服务。
(二)依法履行政府集中采购服务职责,做好全流程服务工作。
(三)负责进场交易项目的登记、开标、评标、收退保证金、专家抽取等交易活动的服务,维护交易场所安全秩序。
(四)负责收集、存贮和发布交易信息,为交易各方提供信息服务。提供有关企业资质、专业人员和项目相关信息的社会查询服务。
(五)负责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及公共资源拍卖交易平台的使用,利用互联网技术开展电子交易,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
(六)负责公共资源交易资料和现场监控音像资料及文字记录整理、归档、保存,为职能部门提供查询服务。
(七)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为本级机关。
三、部门人员构成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额拨款编制人数30人,目前在职人数21人,退休1人,其中财政供给17人。
第二部分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第三部分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
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部门预算总收入225.2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225.20万元。2020年度部门预算总支出225.2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支出175.20万元,项目支出50万元。其中,“三公”经费预算数为:公务接待0.3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175.20万元。其中:(1)本年预算225.20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23.84万元,减少9.6%,按县里统一要求减少;(2)上年结转0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175.20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项目支出50.00万元。主要用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运行维护服务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75.20万元。其中:
(一)人员支出134.4万元,包括:
工资福利支出134.4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58.8万元、津贴补贴0.42万元、奖金0万元、绩效工资30.28万元、社会保障缴费7.7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4.32万元、职业年金缴费7.1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0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万元、住房公积金10.74万元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9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补助0万元,离休费0万元、退休费0万元、抚恤金0万元、生活补助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9万元等。
(二)日常公用经费20.4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4.8万元、印刷费1.5万元、水费0.32万元、电费1.8万元、取暖费0.16万元、物业管理费0.62万元、差旅费4.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维修(护)费1.6万元、会议费1.12万元、培训费0.8万元、公务接待费0.38万元、装备购置费1.28万元、工会经费0.***万元、福利费0.2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3万元,邮电费0.08万元。
(三)不可预见费20.4万元。主要用于包括信息化管理经费、处置特殊事项调查经费、退休职工慰问、文体活动以及弥补单位公用经费不足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安排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38万元。其中:(1)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3)公务接待费0.38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9年度相比减少0.32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2020年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其他收入和上年结转。
支出包括:基本支出、项目支出。
2020年部门收支总预算225.20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23.84万元,减少9.6%,按县里统一要求减少。
七、部门收入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部门收入预算225.2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5.20万元,占100%。
八、部门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部门支出预算225.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5.20万元,占77.8%;项目支出50.00万元,占22.2%。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0年部门本级机关单位的运行经费20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0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10万元。包括:货物类2.5万元,服务类 7.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一般公务用车0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部门项目绩效目标实现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0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财政拨款0万元。
(五)县级扶贫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单位无县级扶贫资金使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本部门使用的主要支出功能分类科目(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的医疗经费。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八)“三公”经费:纳入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1、浠水县财政局2020收支预算总表.xlsx_(032)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xlsx
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