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说明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三、“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五、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的表格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能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统筹衔接各行业专项规划。提出加快建设全县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二)统筹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政策建议。调节全县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并组织实施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规划和结构优化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
(三)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改革建议和方案。牵头推进全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有关专项改革方案的实施。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牵头推进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协调推进开发区发展工作。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四)负责全县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负责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衔接平衡政府投资和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组织拟订全县重点项目计划草案并推动实施。会同相关部门安排县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负责指导协调投资联审平台、重大项目滚动计划。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重大建设项目。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
(五)组织拟订全县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全县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全县现代服务业、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综合研判全县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
(六)推进落实全县区域协调发展、新型城镇化建设规划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县级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牵头组织实施乡村振兴、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临空经济区建设、黄团浠一体化发展等重大规划和战略。牵头推进“厕所革命”工作。统筹协调区域合作。
(七)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统筹协调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八)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九)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提出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全县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十)负责全县能源行业、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企业、粮油仓储单位和加工企业监督管理。承担经济、资源等重点领域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相关工作。协调落实国家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以及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调控措施。
(十一)研究提出全县能源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的建议,拟订能源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统筹推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建设和发展。按规定权限核准、审核、审批、上报能源投资项目。拟订石油、天然气战略储备计划和推进其项目建设。
(十二)主管电力行政工作。负责编制全县电力电量平衡计划并组织实施。履行《电力法》授予的电力监督检查权和行政执法权。负责全县煤炭行业管理和煤炭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全县电力、煤炭等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参与拟订运输发展规划。负责经济运行中多种运输方式的协调和衔接。组织拟订综合运输应急方案,协调不同运输方式紧急调运应急物资,协调电煤等重要物资的运输。组织协调重点港、站的疏运。
(十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推进全县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配合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国防交通保障规划,协调和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动员、交通战备有关工作。
(十四)参与制定全县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组织实施新型产业人才振兴工程,围绕本县主导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引进培育急需紧缺人才,做好服务业领军人才的培育、推荐、评选和服务工作,建立完善产业急需紧缺人才和服务业领军人才信息库,直接联系和掌握一批优秀产业急需紧缺人才和服务业领军人才。争取国家、省、市在人才项目和资金方面的支持。
(十五)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粮食安全、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拟订全县储备粮棉糖等战略物资储备的规划和总量计划。研究提出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职责。负责全县储备基础设施的建设与管理。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全县粮食流通行业管理,提出粮食流通产业发展的建议。组织协调全县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节粮减损工作。负责全县实施“优质粮食工程”的指导和督办检查工作。负责军粮供应工作。
(十六)负责价格调控、综合的宏观管理。按权限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政策,组织拟订和调整少数由县级管理的商品、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负责全县经营服务性收费、行政事业性收费、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定调价审批工作。贯彻执行县人民政府价格调节基金制度,研究拟订征收计划和管理办法,负责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管理和使用审核。负责全县农产品、工业品、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价格及国家机关收费的成本调查及重要商品和服务的价格监测上报和预警工作,承担政府定价项目的成本监审工作。负责全县涉案、涉纪、涉税财物的价格鉴证活动的监督管理。
(十七)承担县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县临空经济区建设领导小组、县黄团浠一体化建设领导小组、县粮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等有关具体工作。
(十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根据浠办文[2019]17号文件 中共浠水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浠水县发展和改革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我局共设有17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政工股、财务股、国民经济综合和发展规划股、固定资产投资和重点项目建设股、体制改革和创新发展股(县开发区管理办公室、县临空经济建设办公室)、外经财贸和服务业发展股(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办公室)、农村经济和区域发展股、工业交通发展和环境资源股(县国防动员委员会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县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社会事业发展和就业收入分配股、行政审批和政策法规股、价格收费管理股、成本调查监审股、粮食和物资储备管理股、粮食行业管理股、能源建设股(县能源建设办公室)、长江经济带发展股(县长江经济带发展办公室), 县发展和改革局机关行政编制31名。设局长1名(兼任县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副局长4名,总经济师1名,县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1名;内设机构正股级职数17名,副股级职数5名。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浠水县发改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包括局机关及二级单位:
1、浠水县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
2、浠水县节能监察(检测)中心;
3、浠水县价格认证中心;
4、浠水县价格监测中心;
5、浠水县军粮供应站。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1194.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50.90万元(经费拨款855.90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195万元),其他资金143.13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123.65万元,减幅9%。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改革发展支出。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1194.03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123.65万元,减幅9%,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1120.8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14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33.14万元,减幅13%,项目支出增加9.49万元,增幅3%。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人员减少,人员经费相应减少,预算项目费用略增加是因为更好地整合部分项目安排。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50.90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0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34.90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邮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0年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16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业务工作经费等支出316万元,主要用于:
1、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项目前期费用300万元
2、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6万元
三、“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5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5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9年减少0.78万元,下降34%,主要是厉行节约,规范管理,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0年本级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8.20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18.6万元,下降17%,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人员变动,经费作出相应的调整。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20年我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7.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5.1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县发改局办公用房系南城卫校办公楼租用,部门占有使用国有资产60万元,主要实物资产为:办公设备、节能监察中心执法用车一辆(中央预算内资金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194.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8.03万元,项目支出316万元。
五、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三部分 附部门预算公开的表格
***:1、浠水县财政局2020收支预算总表.xlsx_(105)浠水县发展和改革局.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