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省序号10整
根据县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交账有关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省序号10)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督察发现,湖北省一些地方环境质量改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一些部门整改工作的组织、指导、监督责任落实不力,督察整改及环境质量改善压力仍然突出。在一些具体整改任务中,一些地方仍然存在不作为、慢作为,甚至敷衍应对等突出问题。一些地方推进整改不力,特别是在办理群众举报案件方面,存在表面整改、假装整改问题。
二、整改目标
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加大检查督办,加强宣传引导,持续保持督察整改高压态势,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表面整改的严肃问责问效,切实将督察反馈问题和交办信访件的整改任务落实落地。
三、整改措施
1.定期召开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对生态环境事项进行研究部署,压紧压实生态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将生态环境质量和整改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督促检查和各级党政领导班子目标责任考核及领导干部履职尽责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督查督办、考评考核,倒逼各级领导干部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层层压实责任抓好落实。
2.加强统筹协调,强化协作配合,健全常态化推进工作机制,定期对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和交办信访件整改情况进行清单化调度,严格规范督察整改销号要求及流程,定期召开交账会和督办会,持续传导督察整改高压态势,强力推进各项整改任务按质按期完成。
3.加强宣传引导,充分运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平台,将督察反馈意见、重点环境问题整改和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整改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公示,接受社会和媒体监督。持续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引导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推进绿色发展的共识。
4.强化责任追究,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甚至敷衍应对的严肃追责问责。对推进整改工作措施不力、拒不整改或问题仍然突出,甚至敷衍整改、虚假整改、表面整改的部门或个人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四、整改完成情况
1、县委常委会共研究生态环保工作8次,自2018年以来政府常务会共研究生态环保工作12次,其中2018年研究8次,2019年研究4次,累计下发各类交办函57件,督办函41件。
2、增加年度目标考核评价分值比例。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浠水县2019年度县直单位和乡镇(区、处)领导班子综合实绩考核方案》考核重要内容,分值10分,占总分值10%。制订了《2019年度浠水县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考核评分细则》。
3、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成立浠水县生态环保突出问题整改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浠办文〔2019〕5号),整合县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县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攻坚指挥部等机构职责,成立浠水县生态环保突出问题整改协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兼任。
4、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省级环保督察和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回头看在进驻我省期间,分别向我县交办30、41和51共122件信访件,已经全部办结。
5、我县承担的33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已经整改销号32项,剩余1项没有完成,是县生态环境分局牵头的长江干流饮用水源违法违规项目问题(方案要求的销号时间为2020年底前);承担的32项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按照上级的要求,在2019年度12月底前应完成销号19项,目前已全部完成。
6、在完成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时,均先在浠水政府网上公示一周后,再办理销号手续;浠水手机报以短信方式常年向广大群众宣传生态环境保护行动;结合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向村民发放环保宣传册、倡议书;在65世界环境日组织各相关部门进广场开展环保宣传活动;教育部门组织全县各学校开展环保知识进课堂、进家庭、进社区活动,带动家长和邻居争做文明环保市民。
7、县纪委监委成立了环保督察执纪问责工作领导小组,并对因浠水城区雨污分流改造滞后,长期雨污合流,污水直排浠水河,造成水资源环境破坏的相关责任单位负责人及人员启动问责。共立案2件,处理5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2人,组织处理3人。
五、整改结果及下步打算
反馈意见已完成整改,达到整改目标。下一步将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精神,牢固树立生态文明观,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定时按期研究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持续解决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2019年12月14日-2019年12月20日,共7天)向黄冈市生态环境局浠水县分局反映。联系电话:0713-4253598
黄冈市生态环境局浠水县分局
2019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