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恶性转移废弃污染物事件得到妥善处置
本网讯:近日在长江湖北浠水段发生的恶性转移废弃污染物事件已经得到妥善处理,截至10号,污染源全部得到了有效控制,长江多个监测点均未检出废弃物泄漏的三种物质 ,当地群众生活基本恢复正常。
7号晚上11点多钟,一辆白色小货车将装有不明液态污染物的塑料桶遗弃在浠水县兰溪镇河西码头的岸边,并导致了这起恶性污染事件。
据当时的目击者王国全介绍,7号深夜,他正准备休息,突然听到外面有人喊"有贼偷东西。他就跟张师傅两个跑到江边去看,当时没看到很清楚,他就用手电筒往那里照了一下,被人发现后小货车迅速逃离现场,将装有不明液态污染物的14个塑料桶丢弃在长江岸边,桶内残留的部分黑色废液沿着取水管道流入长江。
王国全说:“味道很难闻,当时人就不舒服,喉咙管干,人就晕了。”
废弃物污染事件发生后,浠水县应急办及时启动了《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浠水县委书记周勇、县长吴烨迅速组织县政府办、环保局、卫生局、公安局、安监局及兰溪镇政府等部门赶到现场对14个塑料桶和废弃物进行清理,集中存放,及时通知兰溪镇水厂取水口停止取水,改用备用水源,县环保局每两个小时对水质进行一次采样监测。9号凌晨2点,在省环保局专家的指导下,工作人员再次对污染现场的地表土壤、杂草进行了清理、装袋封存,污染源被彻底控制。环保专家对现场采样化验,初步确认该废弃污染物主要包括三种物质,其中的氯苯甲酸对皮肤、眼睛有刺激作用,属受热分解的有毒气体。
浠水县环保局副局长程学军向记者介绍:“9号下午4:50分,我们进行了第三次取水样送省环境监测中心进行检测,没有这三种物质,说明了现在江水恢复了原来的正常。”
目前,浠水县公安、环保部门正在对此次污染事故进行专案调查,该县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对制造这起恶性事件的肇事人员和单位依法进行严肃查处。(记者:陈小雪 陈小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