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第一案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1月07日发表
麻城信息港讯 12月20日,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戴某等15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这是我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公开审理的第一起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案件。市领导刘雨虹、曹幼松、张星,市检察院检察长彭正元,市法院院长潘敬秋,部分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政法系统代表和群众代表等200多人旁听庭审。
根据检察机关指控,2001年以来,戴某纠结社会闲散人员,盘踞麻城、新洲、红安等地,采取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开设***、非法买卖和持有***支、非法采矿等手段,垄断餐饮行业、啤酒、猪肉、鲜鱼的销售市场,故意伤害致一人死亡,涉嫌犯罪事实37起,指控罪名12项,涉案金额3500多万元。
市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迅速组成7人合议庭,第一时间提审在押被告人,多次召开庭前会议,充分保障被告人合法权益。该案将择期公开宣判。(罗晓光)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25 00:22:02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