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推动能人回乡创业助力乡村振兴
编者按:
3月以来,市委市政府大力实施能人回乡创业“千人计划”,助力乡村振兴,取得了显著成绩。近期,我市工作经验被省委办公厅2018年第31期《工作简报》推介,现全文转载,供大家学习借鉴。
黄冈是劳务输出大市。今年3月以来,黄冈市委市政府实施能人回乡创业“千人计划”,引进1000名以上黄冈籍在外能人回乡,聚焦“三农”投资兴业,助力乡村振兴。“千人计划”已签约项目1136个,协议总投资958亿元。
一、坚持工程化措施推进,兴起能人回乡创业热潮。市、县、乡三级统一行动,明确目标任务、时间节点和实施路径,按照“安排部署、走访发动、考察洽谈、项目签约、组织实施”五个阶段推进。一是专项政策支持。从土地利用、资金融资、项目安排等方面推出19条专项支持政策。在用地上,把村庄建设用地复垦腾退的建设用地指标,优先用于支持能人回乡创业;在奖补上,对能人回乡发展现代农业,具有适度规模并保持5年以上正常持续经营的,一次性给予每亩100元奖励;在金融上,优先将回乡创业项目纳入政银合作范围,加大政府性基金支持和融资担保力度。二是优势资源吸引。黄冈农业资源丰富,“三品一标”农产品品牌526个,国家地理保护标志农产品73个。结合农业资源禀赋,出台银杏、油茶、蕲艾、虾稻和乡村旅游等产业发展意见,策划286个农业定制项目,向在外能人定向推介。各地寄发家书、倡议书78129份,***走访10937人次,举办座谈恳谈2565场次,广泛宣传推介能人回乡创业优惠政策、本地资源优势和项目发展潜力。三是做优服务跟进。在行政服务中心、创业服务中心、创业孵化基地,专设能人回乡创业服务窗口,推行网上办理、全程代办、容缺审批等制度,加速项目落地。由县级领导挂帅,对每一个能人回乡创业项目提供“一个专班、一套程序、一个标准、一包到底”服务,及时解决项目规划、场地平整、用工培训等方面难题。
二、突出高质量发展标准,优选能人回乡创业项目。加强规划引导、办点示范,强化主体资质、经营能力、土地用途和环保措施等事项评估和审查审核,严把能人回乡创业项目准入关。一是聚焦“三农”。引导回乡能人围绕推进现代农业工程,打造“一村一品”特色产业基地,开发“农业+”项目,主要集中在现代种养业、田园综合体、农产品加工、特色小镇、乡村旅游、农村电商、民俗康养、农产品销售物流8大领域,做到项目落地在农村、投资到农业、收益惠及农民。二是严把生态环保关。对能人回乡创业项目实行专班会审,严格落实环保第一审批权和一票否决权。蕲春县先后拒绝40多个意向项目,已签约的136个项目中,有8个因环保审核不过关而退出。同时,加强环保专项服务,对能人回乡创业项目如何办理环评手续、采取何种处理模式、建设哪类环保设施进行***指导,让项目业主清楚掌握“能不能建、该怎么建”,由环保、农业、国土等部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目前,开工项目环评和环保“三同时”执行率达到100%。三是规范土地流转。按照“三权分置”改革要求,制定能人回乡创业项目土地流转工作规程,统一合同文本,明确农地流转面积一般不超过1000亩,流转期限不超过2028年,重点引进投资规模在1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优质项目,做到既适度规模经营,又不超出农村承载力。依托市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和各县(市、区)分中心、乡镇服务站,推进农户确权承包地、集体产权土地挂网流转。发挥农村基层组织积极作用,加强对土地流转的合理引导,不搞强迫命令,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三、聚焦聚力乡村振兴,放大能人回乡创业效应。通过引导能人回乡、引进市场主体,实现以人才振兴引领乡村振兴,以产业发展带动农民脱贫增收,以要素对接推动城乡融合发展。一是培育乡村振兴新动能。在外能人回乡创业,不仅带回大量投资,也带回农业发展新理念、新经营模式和农村新业态。卓尔集团阎志、居然之家汪林鹏等湖北商界翘楚加入回乡创业队伍,形成引领效应。罗田县徐志新从北京地平线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转身为燕窝垸村第一书记,将一个重点贫困村建成湖北省宜居村庄、湖北省文明单位、3A级旅游景区。二是打造脱贫攻坚新引擎。能人回乡创业通过流转土地给租金、劳动务工给薪金、资产入股给股金,将农户纳入市场体系,让农民分享发展收益。全市已签约能人回乡创业项目,可吸纳安置5万多人就近就业,促进10万多户贫困户稳定脱贫。深圳市浠水商会会长吴拥军,在白莲镇樟树村成立生态农业公司,种植莲子、发展稻虾、建采摘园,安排当地农民就业300多人,***户贫困户依靠土地流转、入股分红、劳动务工,年收入过万元。三是搭建城乡融合新桥梁。能人回乡创业把积累的财富和拥有知识、技术、市场、人脉等要素资源,导入到农业农村,改变农村要素长期缺血、城乡发展不平衡的现状,实现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城乡统筹、融合发展。英山县在外创业能人马格胜回乡投资建设“四季花海”,将6个村整体打包开发,变田园为花园,变村庄为景区,变农房为客房,变农民为产业工人,年接待游客30多万人次。
(原载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工作简报》2018年8月22日第3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