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招170名大学生村官全部安排到贫困村任职
好消息!记者今日从省委组织部获悉,今年我省计划选聘大学生村官2000人左右,其中黄冈配额170名,6月9日9:00至6月21日16:00为网上报名时间,有意者可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www.hbsrsksy.cn)报名。
选聘条件
报名者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共党员,或有1年以上学生干部经历,或被评为学校“三好学生”,或为我省各高校“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学员。
本科生年龄28岁以下,研究生可放宽到32岁以下。同等条件下,硕士、博士研究生,涉农专业和乡村规划、农业科技、电子商务、金融管理、信息技术等专业毕业生,回原籍工作的毕业生优先选聘。
考试时间
本次选聘7月2日组织笔试,7月中下旬面试,8月上旬考核,中旬集中体检,中下旬岗前培训。
选派去向
1.对选聘的大学生村官,由市(州)党委组织部按照回原籍和就近原则分配到县(市、区),由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安排到村工作。
2.今年选聘的大学生村官全部安排到建档立卡贫困村任职。建档立卡贫困村已全部安排了大学生村官的,也可以安排到集体经济薄弱村任职。
3. 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职务;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职务。
管理工作
1.大学生村官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系非公务员身份,按照《湖北省大学生村官选聘管理办法》(鄂组通〔2013〕70号)等文件规定进行管理,由任职所在的乡镇党委、政府负责,人事档案由县(市、区)党委组织部管理,党团关系转至所在村。
2.大学生村官在村工作期限一般为3年。工作期间,县(市、区)党委组织部与大学生村官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各自遵守的条文。
3.大学生村官必须到村工作,选聘期间上级党政机关和其他单位不得借用。经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批准,可临时抽调到乡镇参加征地拆迁、信访维稳等阶段性工作,一般不超过3个月。大学生村官离村3天以内要向乡镇党委报告,3天以上要向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报告。
待遇保障
1.按每人200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安置费。
2.比照本地乡镇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工作生活补贴标准,按月发放。
3.在贫困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官,按每人每月150元发放岗位补贴。
4.到村任职期间,由县(市、区)党委组织部会同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为大学生村官办理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费用(个人应缴部分除外)由县级财政承担。此外,省委组织部会同省财政厅、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为大学生村官办理重大疾病和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费用由省财政和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共同承担。
5. 到贫困县等艰苦地区农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官,户口可留在现户籍所在地。
流动去向
1.执行鄂组通〔2013〕70号文件规定,畅通大学生村官有序流动“五条出路”,即:留村任职工作、考录公务员、自主创业发展、另行择业和继续学习深造。鼓励大学生村官加强学习和实践锻炼,符合条件的积极报考选调生、参加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
2.今年选聘的大学生村官到村任职满1个聘期(3年)后,特别优秀的,通过定向招录方式录用为选调生,其余人员可通过考核招聘的方式录用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选聘期间工作表现良好、考核称职以上的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满后报考研究生可享受加分等优惠政策。
4.大学生村官被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后,到村任职工作时间可计算工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