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港航管理局约谈提醒五个坚决持续推进港口船舶污染防治
7月19日,全市港口船舶污染防治约谈提醒视频会在市交通运输局三楼会议室召开。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市港航管理局和沿江县市区交通运输、生态环境、港航管理等部门相关负责人以及全市所有港口、水路运输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市船舶污染防治专项战役指挥部副指挥长、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郑志武安排部署港口船舶污染防治工作。
市港航管理局主要负责人许磊通报了上半年全市“雷霆行动”港口船舶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情况,黄州区港航管理局和湖北创思博航运有限公司、蕲春县红灯建材有限公司作了交流发言,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刘革平对港口船舶污染防治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郑志武指出:
我市船舶污染防治形势不容乐观,主要存在思想上不够重视,表面整改、虚假整改和敷衍整改,监管部门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郑志武要求:
要坚决加快设施改造。沿江各县市区要加快推进防污染专用码头、船舶受电设施、港口岸电设施的建设和改造,水运企业要确保每条船舶生活污水加装改造到位,码头企业要对照环评批复和环保设施验收要求,不打折扣的建设和使用防污染设施。
要坚决落实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认真落实污染防治第一责任,建立污染防治规章制度,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完善环保设施,防止生产作业过程产生污染。要建立健全考核机制,把防污染目标、责任和任务层层落实到每艘船舶、船员和责任人。
要坚决落实闭环管理。各地要针对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油污水等不同污染物,做好收集、接收、转运和处置的全链条管控,实现闭环管理,全面提升船舶污染处置能力。
要坚决确保水上安全。全面开展水上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检查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管理措施、应急能力建设等情况,守牢安全生产底线,确保水上安全态势稳定。
要坚决推进问题整改。交通运输部门要主动作为,联合交通运输、生态环境、住建、环卫、经信和长江海事等部门加强联合执法检查,督促企业对的反馈问题逐项整改,实行问题销号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