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到黄麻纪念园开展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授牌交接仪式
董必武纪念馆于近日被全国普法办确定命名为第三批“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为了进一步扩大普法宣传效果,市司法局、市普法办于3月24日上午赴红安举行“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授牌交接仪式,市司法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廖胜利分别向黄麻纪念园管理处、董必武纪念馆转授“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牌匾、证书。
廖胜利向黄麻纪念园管理处党委书记、主任高虹转授牌匾
廖胜利向董必武纪念馆馆长夏红梅转授证书
市司法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廖胜利对董必武纪念馆荣获“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表示祝贺并指出,董必武同志长期在政法领域耕耘劳作,是***早期主要领导人中唯一受过正规法律教育并从事过律师职业的,是新中国法治建设的重要开拓者,我们今天所取得的成果,一是靠董老法治思想这一得天独厚的坚实基础作支撑,二是与纪念馆近来不断加强阵地建设,持续开展法治教育分不开。
廖胜利强调,红安县要以此荣誉为新的起点,继续挖掘具有红安特色的法治内涵,将红色资源与法治建设相结合,大力学习弘扬***法治思想;要深入宣传和推广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的经验和工作成效,积极探索法治宣传教育的新方法、新载体,切实发扬董必武纪念馆全国法治宣传教育的宣传引领作用,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县、打造红安法治品牌作出应有的贡献。
下一步,市、县普法办将以此荣誉为契机,持续加强指导,充分调动董必武纪念馆法治宣传阵地作用,注重法治精神的传承与弘扬,结合地方特色,大力开展“红色+法治”宣传教育,传承红色基因,深入推进红色法治文化建设,不断营造人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阙严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