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州区创新乡案区审机制提升案件审理质量
“经讨论,同意受理审理,指定由禹王街道纪工委主审……”截至12月中旬,黄州区各级基层纪检监察机构开展交叉审理基层党员干部违纪案件70件。
为全面提升基层纪检监察机构办案质量,区纪委监委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印发《中共黄州区纪委监委“乡案区审”交叉审理工作暂行办法》。该办法对交叉审理的操作流程、案件受理、审理的每一个环节都作了具体规定。
在审理职能不变、责任不变、处分权限不变的前提下,区纪委监委审理室对乡镇街道纪(工)委、派出纪检组立案审查的案件在审理环节进行具体指导,按照一案一指定的方式,随机指定其他乡镇街道纪(工)委组成不少于2人的审理小组,开展跨地域跨部门交叉审理。
黄州区纪委监委审理室结合被指定审理单位提出的书面意见,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后形成审理报告,转原案件承办单位履行处分报批程序后作出处分决定并宣布执行。
“借助‘乡案区审’交叉审理工作机制,以具体案例对基层执纪审查人员进行审理业务指导,有效提升基层执纪审查人员业务能力,切实提高基层执纪审查案件质量。目前已审结65件,无一例申诉案件。”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汪广生 李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