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次会议
受市委常委、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赵少莲委托,8月17日至18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江勇主持召开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任命郑一平同志为副县长的议案。江勇为郑一平颁发了任命书。
会议听取了县人民政府《2017年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文化市场建设和管理的报告》、《关于扶贫攻坚工作情况的报告》等三个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乡镇生活污水垃圾治理工程PPP项目支出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议案》,并形成和通过了决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2017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2016年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报告》、《关于六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和七五普法工作安排意见的报告》,并作出了《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并通过了这个决议。
会议通报了关于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许可县公安局对县十七届人大代表江爱民采取强制措施的说明》。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建铭、周迪生、蔡璐、丁珍桃、张勰及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常务副县长李勇军、副县长李国忠、县法院院长赵万平、县检察院检察长张亚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