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严防春节期间四风反弹
近日,县纪委再次发出通知,对2017年春节期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锲而不舍纠正“四风”提出明确要求,严防各类“节日腐败”,进一步营造崇廉尚俭、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紧盯节点,明确“十个严禁”。县纪委针对元旦春节期间容易出现的“四风”问题及隐形变异新问题新动向,按照黄冈市“一号文件”精神,提出“十个严禁”进行监督检查,如:严禁未经批准举办各类节日庆典活动;严禁借节日走访或以工作汇报名义用公款大吃大喝、送礼拜年等活动;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和违规驾驶公车;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严禁年底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的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物品;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带彩娱乐、抹牌***、搞封建迷信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
加强协作,开展监督检查。一是开展自查,各级各单位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通过宣传教育、随机抽查、谈话提醒等各种形式,抓早抓小,及时发现并制止和纠正本地区、本单位的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问题。二是专项检查,各联动协作重点部门按照任务分工,积极开展相关领域专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线索及时报送县纪委。三是督查检查,县纪委负责全县交叉检查、联动协作重点部门专项检查的组织协调和督导抽查工作,确保监督检查全覆盖,无盲区,不留死角。
严格追责,确保监督成效。通过县广播电视台、县纪委监察网站等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布检查内容、监督电话和电子邮箱,进一步拓宽监督举报渠道,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监督氛围。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自觉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推动作风持续好转。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抓重要节点、抓关键问题、抓监督执纪问责等一系列措施,盯住不放,严格执纪,一抓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