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开展法律服务队伍集中教育整顿
6月6日,蕲春县司法局法律服务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专班,来到湖北衡权律师事务所和湖北亨迪律师事务所督查教育整顿活动进展情况,查阅动员学习阶段的相关资料,了解自查自纠阶段的启动情况,并指出了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同时就做好自查自纠阶段的有关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为进一步加强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员和司法鉴定人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建设,提高法律服务人员的政治站位,全面提升法律服务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更好地发挥其在经济社会发展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能作用,推动法律服务行业健康持续发展,4月25日,蕲春司法局召开全县法律服务队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整顿会议,决定利用半年时间,在全县法律服务队伍中开展2018年度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整顿活动。
这次教育整顿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4-5月份为动员学习阶段,召开动员会,集中学习《律师法》《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法律援助条例》《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公证程序规则》《司法鉴定程序通则》《湖北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规定。在学习的基础上,各法律服务机构结合近年来律师界发生的执业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开展讨论,深刻剖析,引以为戒,汲取教训。通过学习讨论,进一步增强法律服务人员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坚定性;进一步增强遵守宪法和严格依法诚信的意识,提高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职业道德水准和执业纪律观念,努力在执业活动中,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6-7月份为自查自纠阶段,各法律服务机构在认真查找内部管理和队伍教育管理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的基础上,积极组织本所执业人员根据教育评查内容进行自查,按照“有问题,查问题,没问题,找差距”的工作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深入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并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同时以各法律服务机构为单位,召开一次问题剖析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制定整改措施,坚持边查边改,并做到“三个结合”:即自查与互评相结合、开门纳谏和内部查摆相结合、自查自纠与整改查摆相结合。8-10月份为检查惩戒阶段,县局将组织专班对这次教育整顿活动开展评查,对教育整顿期间问题整改不到位或边整边犯的人员,将依法依规从重处理,决不姑息;对管理软弱的法律服务机构在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将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通过这次集中教育整顿,努力推进全县法律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档升级,法律服务队伍职业道德进一步提升,执业纪律进一步加强,执业行为进一步规范,全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诚信执业、热情服务、公正为民、敢于担当、廉洁清正的高素质法律服务队伍,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