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已发放工资约42亿元
截至12月1日,全市共收取工资支付保障金5600余万元,使用工资支付保障金垫付农民工工资和及时返还保障金2600多万元;在59个政府项目中全面推行了工资支付预储账户制度,通过预储账户发放到农民工***上的工资约4.2亿元。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工资支付保障金的缴纳、使用及返还等工作,我市出台《黄冈市建设领域工资支付保障金管理办法》,在建设领域普遍建立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工资支付预储金制度和应急周转金制度。市直、英山、武穴等地设立了不少于30万元欠薪应急周转金。
加大投诉举报及案件查处力度。截至11月初,全市共办结各类投诉举报案件765起,结案率100%。其中,责令355家用人单位为9885名劳动者支付拖欠工资9496.75万元。参与处理群体突发事件57起,涉及农民工2440人。
加强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今年共向公安机关移交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12起,公安机关对5名责任人实施行政拘留,对7人实施上网追逃。2016年春节期间,我市共筹措并兑付农民工工资6.21亿元,兑付率达90%以上。其中,通过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为1500余名农民工追讨工资近2000万元。
企业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工作扎实推进。认真贯彻落实《湖北省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办法》,在去年开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的基础上,采取“13555”工作模式(即:以打造人社工作新品牌为目标、强化三项建设、实行五个结合、紧扣五大环节、五方共建共享),结合年度书面材料审查,在全市大力推进诚信等级评价工作,实现实时掌握企业劳动用工情况、确定执法检查重点、提前预防劳动保障侵权行为,诚信用工的氛围正在逐步形成。
探索建立企业劳动保障监督员制度。创新工作机制,全面深化改革,建立完善企业劳动保障监督员制度,制订工作方案,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时间进度和要求,出台了《黄冈市企业劳动保障监督员管理办法》。
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成效显著。全市已划分劳动保障监察网格202个,配备网格管理协管人员129人;共有13693家用人单位基本信息已录入到“劳动保障监察管理信息”系统,对5433家用人单位实施“两网化”管理。目前,各县市区已初步完成对本地用人单位基本信息的采集,其中,市直、红安、黄梅、英山等地使用人社部统一的“劳动保障监察管理信息系统”软件,实现对用人单位招用员工、工资发放、劳动合同签订及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况实施网上书面审查,并可通过系统受理网上举报投诉。截至目前,已通过信息网络受理并查处各类案件140余起。
举报投诉窗口建设实现新突破。严格按照《湖北省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窗口建设标准及服务规范》要求,规范服务窗口业务工作,强化作风建设。全市已有8个县市区按照要求建成了举报投诉服务窗口。
严格责任追究。制定了“劳动监察机构五项承诺”“劳动监察员十不准”,并将各项监察执法事项的工作依据、工作流程、办理条件、办理时限等执法信息全部上墙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据市劳动保障监察局局长蔡之润介绍,今年我市创新的“四位一体”未成年人权益保障机制,被中央综治办、共青团中央和中国法学会评为全国最佳权益保障机制。(张青松 陈科宇 伍志)